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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林爸林媽不在家,林琳掛了賈妍的電話又回了趟四合院,先是看了一眼正被苗嬤嬤教導用餐規矩的小豆丁,然後在四合院外的小道上轉了兩圈,圍觀了一圈吳格學廚,朱錦製衣,這才出了空間去給自己做新衣服。

林琳選的料子不是素色的,所以做成旗袍以後也不需要繡花或是旁的點綴。

旗袍最重裁剪,只要裁好了,衣服就成功了一大半。林琳手腳麻利,加之縫個現代的旗袍對林琳這種給皇帝做過袍的成手來說,就是小菜一碟。不到兩個小時,林琳就將旗袍做好並且拿著家裡的掛燙機熨平整了。

料子都是極好的料子,林琳為了讓這件旗袍看起來更好看貴重些,旗袍的扣子全部用了打磨得極為圓潤的翡翠珠子。

因沒有搭配的手包,林琳又用相同的料子縫了個手包。

手包不大,就比手機大一點。裡面做了隔層,一個隔層放墨鏡,一個隔層放鑰匙和紙巾,最後一個放手機。為了叫手包硬挺有型,林琳還特意去林爸的工房找了些鋼絲回來。

林琳沒買拉鏈,找了條原主的舊褲子拆了褲子上的拉鏈縫在包上後,又打了一條極長的絛子以打絡子的方式做了一條包帶仔細固定在手包兩側。包帶不長,既可拎在手裡,掛在手腕上,還可以做腋下包來用。

衣服,包包都做好了,林琳才猛的想起來她還沒有配套的鞋。

黑色和白色的細跟高跟鞋都是百搭鞋,林琳的空間裡正好就有好幾雙,拿出一雙黑色絨面的細跟高跟鞋和旗袍手包一塊放在衣帽間裡,林琳便不再上心這事了。

中午的時候,林媽給林琳打電話,說是和林爸在外面不回來吃了,叫林琳自己張落午飯,林琳聽罷,就回四合院去試吃吳大廚的手藝了。

沒啥天賦或是時日太短,吳格的飯做得只能算是中規中矩。林琳又是個嘴饞的,吃了頓沒啥驚喜的飯菜後又升起了送吳格去學藝的念頭。

找幾家做特色菜的酒樓和一些麻辣燙,米線,酸辣粉,奶茶,點頭這一類吃食的鋪子叫吳格偷偷師也像也是可行噠。

已經學會用筷子的小豆丁正在用她那雙袖珍筷子努力的夾著菜,樣子彆扭卻帶著幾分笨拙的可愛。林琳見狀與苗嬤嬤對視一眼,又彼此心領神會的轉移了視線。

看來徹底策反地府實習孟婆的計劃,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呢。

吃過午飯,林琳小睡了半個小時便起來了。將翻譯完的稿子檢查一遍,然後發回網站,再將桌屏繡上一繡,在林琳剛繡完第五塊桌屏的時候,林媽便回來了。

林媽今天出去前還在想閨女穿旗袍有那味了,可到底少了什麼呢。等在工廠見到老闆娘手腕上水頭極足的翡翠鐲子後才恍然大悟一般的想到了。

她閨女缺件首飾。

於是做完帳,林媽就叫上林爸去了商場。到了商場先將賣翡翠鐲子的櫃檯都轉了個遍,然後才拿出手機打電話。

林媽有自己的人脈,一通電話過去,商場的財務總監就來了,五萬多的鐲子,林媽花一萬二就拿下來了,之後又花了一兩千塊錢請財務總監吃了頓飯,這才叫林爸送她回家來。

林媽買的鐲子以林琳的眼光來看,只能算是中上,可想到林媽的經濟適用會計腦沒給她買金鐲子而是買這種配什麼衣服都能配得上的翡翠鐲子,便極領她的心意,歡天喜歡的將鐲子帶在左手腕上。

買鐲子是要看圈口的,但林媽記得她閨女和她一樣是小骨架,手和腳都相差無幾,不過相較於她,她閨女的手腕和手指都要更纖細些。

林媽給買了鐲子,林琳就戴上了,並且學著大多人的佩戴習慣,一天24小時能不摘就不摘的『養玉』。

這裡的人大多信那句『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輩子。』的話,林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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