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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骛远之辈。
也许,之前迷恋丹青,是他故作迷云罢了,他的真实才能,就算比那些被称为星宿下凡的举人,都毫不逊色。
走进厨房,林子衿看到锅里的肉和米饭,喃喃自语。
“要是天天,都能吃到白米饭和肉食,那该多好?”
看着一粒米的白米饭和肉块,她心中感慨万千。
自从记事起,她就没吃过白米饭,全都是喝白米汤。
之前大哥在世时,偶尔还会打到野味,但为了补贴家用,都会拿去卖。
她这辈子唯一吃的一次肉食,是在大哥去当兵的前夕,全家人聚在一起,买了一只鸡,她分到了一小块。
她对肉食是什么味道,甚至都记不得。
当下,林子衿咽了咽口水,那可口的饭香,不止一次地催促她现在进食。
不过,再怎么馋嘴,她也没有犹豫地盖上盖子。
要吃晚饭,也要等夫君回来一起吃!
没过多久,屋内又传出滴答滴答的纺织声。
……
走过一段山路,张青枫终于来到镇子上,走进镇元书肆,他拿着厚厚的一沓稿纸,交给林掌柜。
“掌柜,你清点一下这十份三字经,可花了我不少功夫。”
林掌柜眼里露出诧异之色,这小子说是傍晚,结果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两个小时。
果然,他没有猜错,这小子铁定有存稿!
林掌柜当即接过这一沓稿纸,细细地清点起来,眼里的震撼之色越来越浓。
手上的稿纸,不多不少,正好十份三字经!
而且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见,一笔一画,看上去也不是匆忙之作。
林掌柜越看越震惊,看来这小子突然转性了,不再觊觎丹青,终于老老实实赚钱了。
成个亲,可以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改变。
只不过他有些惊疑,成亲之后变的不只是性子,就连书写的笔迹也有些许变动。
比起以前,字体更加清秀工整了。
林掌柜突然想起自家儿子,整日在家中游手好闲,看来是该给他找个好婆娘了。
“张公子近来变化真大呀,居然早早地屯稿,提前准备好了这十份三字经。”
“不过可惜了,在你来之前,剩下的十份抄写三字经字稿,已经被人领走了。”
“如果你家中还有存稿,明日可以拿过来,价格不变,反正我都是要卖的。”
林掌柜嘴角乐开了花,本以为明日无法交差,没想到张青枫居然给他惊喜,真的将十份三字经给补全。
如果,张青枫家里还有存稿,他也不介意多收。
“这四百五十文钱,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全在这里,请点一下吧。”
林掌柜将书稿收起来后,从柜台拿出一袋铜钱递给张青枫。
“掌柜的,你做生意最注重诚信,这钱还需要数吗?”
张青枫拿着钱袋扬了扬,微微一笑,随后就收了起来。
“家里的存稿我就先留着吧,等你需要时我再拿来,总不可能别人没有订购,就让你先垫钱吧?”
“既然已经没有三字经可抄写,那么可还有其他书籍?”
对于林掌柜认为他有存稿一事,张青枫并没有解释。
就算是说了,林掌柜也不懂什么叫做活字印刷,甚至会认为,他只不过是在夸夸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