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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生命扞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所以随你怎么说。不过我想说的是,你同样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当然,我必须要承认的一点是,你确实也有自以为是的资本。”兰初扔下了这番话,不再理他,转身便走。
“哎,你的西装。”林宇在后紧追。
“送你了。”兰初上了电梯,声音远去。
“这算是定情信物么?”林宇嬉皮笑脸地在后面道,不过已经止住了脚步。
“你觉得呢?别忘了,明天准时来报道。”兰初消失在了电梯下方,美妙的声音还在林宇耳畔回荡。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林宇挠了挠下巴,咕哝了一句,抱着衣服从另一侧走掉了。
对于兰初的突然间出现又突然间消失,林宇倒是颇有些纳闷,难不成这女人一直在跟着自己?可她跟着自己干什么?仅仅是因为她招了自己做员工,要尽到保护义务?
这不是扯淡吗?
一是林宇还没自恋到认为自己真的迷住了兰初让她主动投怀送抱来了,并且,这也不像。二来他也同样不认为兰初对于准下属员工的保护意识这么强烈,强烈到了居然非要为给自己出一口气扮演自己的女朋友来了。
可这些都不是的话,那这个兰初又是为了什么要这么做呢?直觉告诉他,这件事情一定有古怪,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更不是那个女人突然间的心血来潮弄的这么一出。
不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头绪来,林宇吁出了一口闷气,“真是女人心,海底针,算了,爱怎么样怎么样,随她去吧,反正明天见了面自然就知道了。”
背起了破军挎,他在商场里又逛了一圈儿,买了个男士用的皮包,总算把自己的那个破军挎扔掉了。
无论如何,好歹现在他也算是一名准人民教师了,明天就要上任去教书喻人了,所以,他怎么着也得把自己打扮得像些样子,否则太寒酸了也不是那么回事。
中午在外面随便对付了一口,边吃饭的时候边打起了电话,搞定了一些想做的事情,约好了时间地点,抹了抹嘴巴,放下了饭碗,又在路旁的凉椅上迷糊了一会儿,拿出那个新买的手机号码看了看时间,大概时间差不多到了,他背起了挎包挤上了公交车,准备按照刚才制定的计划去见一个人。
但路程太远,大热的天,他实在懒得走了,**车去倒是正好。
虽然只是四月,可是今年的夏天来得特别早,四月份就已经天如流火了,整个公交车闷沉沉的,热得让人直迷糊,有些不想睁眼睛。
不过这也是北方城市的特点,四季分明,热就热得像踢翻了老君炉,冷就冷得像要把天地冻裂。
炽烈的骄阳撒下了一片白晃晃的光,竭尽全力地要将最后一点水份从人身体里逼仄出来,街上的人一个个苦着脸顶着太阳匆匆而行。
林宇坐在三十一路公交车上垂着头昏昏欲睡。死天,太热了。
公车如一头老牛般晃晃悠悠地往前开,在桃源路停了下来,现在离林宇的目的地还有六七站的距离。
一个满头花发的老人吃力地拖着一个装满了矿泉水瓶子的蛇皮袋子往车子上走,袋子里满是垃圾杂物,用楚海话来说,他是个拣破烂的,学名叫拾荒者。不少看上去很干净利落的人开始捂着鼻子用厌恶的眼神望着他,向两旁躲开,原本人挤人的车厢里居然很神奇地让出一条空白的胡同。
拾荒老人看上去又热又累,艰难地拖着垃圾袋,就算有人让路也几乎走不动了,用乞怜的目光望向周围,却没有人给他让座,很多年轻力壮的人看到了也只当没看到。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缺失,价值失调,没办法了。改革开放三十年,虽然打开了窗子引进了新鲜的空气,但人心深处的苍蝇却也随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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