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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好,缺少君子之风,不够仁义:人家只是喜欢你嘛,又没把你怎么样,干嘛非要像对待仇人似的损人呀?
昌欢选择了相对温和方法,背着家里人,偷偷给怀沉石写了一封回信。
信中,首先对他的来信,表示了感谢,而后,站在无产阶级爱情观的立场上,向对方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青年,共 产主 义事业的接班人,应当珍惜眼前的大好时光,无私地投身到轰轰烈烈、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去,狠斗私字一闪念,将腐朽的、带有小资情调的资产阶级爱情观,扫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尽管这些鬼话,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问题不在于这封回信的内容,而是这种回信的方式,让正在饱受爱情煎熬的怀沉石产生了错觉,把它看成女孩子恋爱时,半推半就的一忸怩作态。
果然,第二天放学回家,昌欢打开书包时,文具盒里不知什么时候,又放进了一封情书。
这一封情书的用词,明显要比上一封热烈得多,甚至连称呼都改成“亲爱的”。
信里,年轻人毫无遮掩地表达了对昌欢的爱慕,说自从第 一次见到昌欢,她那灿烂的笑容,就像夏日的太阳,消融了他心里的千年坚冰。
吃饭的时候,他会想到她的笑脸;走路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上课的时候,会想到她的笑脸;睡觉的时候,梦里会浮现她的笑脸。
现在,只要一天不看见这张笑脸,他就会焦躁得发疯;为了这张笑脸,他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他说,他愿是一支铅笔,握在她手里,写出优美动人的诗句;他愿是一块橡皮,拿在她手里,为她擦去烦恼忧愁;他愿是一双鞋垫,踩在她的玉足下,伴她走遍万水千山;他愿是一只脖子上拴着绳子的小狗,绳子的一端,攥在她手里,永远和她不离不弃。
他发誓,无论昌欢怎么对他,他都会在心底,一辈子爱她。
昌欢一直生活在无忧无虑、充满温情的家庭,虽说为人谦和,很会处事,却从来未经受过别人如此肉麻的恭维,这些平日里,人们歌颂伟大领袖都不曾用过的词句,如今一股脑儿地用在了她身上,昌欢有些飘飘然了,乐不可支,甚至对那个平日总穿着打补丁衣服、不起眼儿的怀沉石,刮目相看了。
昌欢不能理解的只有一点,就是那双绵羊眼后面的大脑里,怎么会蕴藏那么绚烂的文彩,写出如此令人如痴如醉的诗句?而且,这种优美的词句,又绝对不是灵光闪耀的昙花一现,而是像夏季山间的小溪,源源不断。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个看似冷漠孤僻的年轻人,总能变戏法似的,神不知,鬼不觉,每天准时将一封文情俱佳的情书,放进昌欢的文具盒里。
大约一个月过后,昌欢就成了这个年轻人的忠实读 者了,每天最幸福的时光,就是等着放学后回家,趁着家人不注意,快乐地躲进屋里,装成写作业的样子,读着年轻人写给她的情书。
看过后,赶快把信笺叠好,工工整整地放进自己的衣箱左下角。不长一段时间,那里已经积攒了一沓情书。
随着情书的增多,那个年轻人的形象,在昌欢心里,也开始慢慢地改变:平日总穿让同学瞧不起的带补丁衣服,这会儿在昌欢眼里,也变成艰苦朴素的美德;略显单薄的身材,在昌欢眼里,也显得那么魁梧伟岸,值得信赖;甚至鼻梁两侧几颗雀斑,在昌欢眼里,也变成张显男子汉气魄的标志。
昌欢终于忍耐不住,也开始给怀沉石写情书了。
此后,二人虽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每天通过暗传情书,互倾衷肠,沉浸在初恋的幸福里。
家里最先发现昌欢正在恋爱的,是早就开始耳背的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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