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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火器的迷思(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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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火器的迷思(一)

比亚迪不服气的说道:“我承认他是个天才,很有潜力,但现在也只是潜力而已。他不过是个见习而已,就算反对能有什么用?”

“我都怀疑你是怎么当上副参谋长的……”恩特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是顾忌蒙德吗?错了,是他背后的菲尼克斯伯爵!你看,菲尼克斯伯爵在有急事的情况下,都特地留下来指导他的剑法。你觉得像这样的关系,菲尼克斯伯爵对于我们的态度会不会受他的影响?”

“菲尼克斯伯爵她是博尔德尼亚联盟的人……”

恩特侃侃而谈:“哼,她虽然是外国人,但她是这一代最可能踏入传奇的人,对于一位未来的传奇强者,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据我所知,蒙德是我国和她关系最近的,所以我们即使不能拉拢他,也要让他保持中立,为了一个蒙德,去得罪一个未来的传奇强者,这得蠢到什么程度才做出这种事来?”

好吧,至于他自己也坑过蒙德的经历,就被他选择性遗忘了。所以比亚迪听得暗自咬牙。

那三爷那帮手下走后,蒙德就取出那把矮人火枪把玩起来。这把枪的枪管下方,安装了一个折叠枪刺,只要使劲一按手柄上的一个凸起,这根长约30厘米的枪刺就会弹出来,这把枪就可以当短剑和匕首用了。

必须承认,矮人的手艺确实好,不愧为传说中的铁匠种族。虽然是机械效率不高的前装式单发设计,但是这把火枪的做工非常精致,各个部位没有一点儿毛刺沙眼和其他加工瑕疵。永恒之书的测量也表明,火枪各个部位的尺寸也相当标准,水平度垂直度同轴度圆度等等项目的偏移和误差都在很低的范围,比地球一些机加工出来的现代枪械还标准些。

和那些追求穷工极巧,恨不得把箭矢这样的消耗品都搞成艺术品的精灵不同,矮人的风格一向鄙视浮华,他们的东西都是以实用和好用为优先考量,对于产品的外观不太重视,他们的风格就是朴实刚健的粗线条,类似地球上的俄国,但精密程度却远远超过。

这把枪也是这样的风格,虽然造型朴实无华,但光看这样的加工水平,也是一种金属的艺术品。

这是一把喇叭口的滑膛燧发手枪,手柄上用矮人文和通用文写着型号名称——“雷霆”。以蒙德的了解,这种“雷霆”手枪大概是矮人出口最多的火器,差不多也是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火器。

有次蒙德还在武器店见过这种手枪,按照老板的说法是:先生,这真是把好枪啊!矮人出品,品质保证。上至贵族军官,下至旅途中的商人,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它叫“雷霆”,因为这种枪开起火来雷声真的很大,而且雨点也不小,它那大喇叭口里可是什么都能塞,铅弹核桃石子或者别的什么,只要能塞进的,都可以成为子弹。你根本不需要怀疑的它的威力,就算它不能马上喷掉你对手的半个脑袋,枪管下面那个折叠枪刺也能帮助你结果了他!想想看,当对面那个络腮胡子的匪徒在为你那打光弹药的手枪欢呼的时候,你已经挥舞着这个特别像喇叭的东西朝他冲了过去,在他惊慌的注视下,你的枪刺已经为他买了张去地狱的单程票……

好吧,以上只是火枪宣传的广告词。这把枪在地球上或许能做到广告说的那样好,但是请不要忘了,这是个魔幻的世界,牛叉的强者实在太多太多了。对于无甲的敌人这种手枪在10米以内还是很有威胁的,但是对于穿着铠甲的敌人以及强大的怪兽,基本上就没什么卵用了。

蒙德放下枪,又查看盒里配套的弹药和保养工具,枪刷枪油瓶捣药杆火药罐火药勺,以及称量火药的量筒,制作预装火药筒的腊纸和模具,自制子弹的小坩埚和弹头模具等等一应俱全,都是工艺上乘的精品。

还配了一百发子弹,其中主要是最常见的铅弹头,有独弹和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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