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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卷 俏梅香传香结良缘 (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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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

闺中隐祸自谁萌?狡婢从来易惹情。

代送秋波留去客,惯传春信学流莺。

只因出阁梅香细,引得窥园蝶翅轻。

不是红娘通线索,莺莺何处觅张生?

这首诗与这回小说都极道婢子之刁顽,梅香之狡狯,要使治家的人知道这种利害,好去提防觉察他,庶不致内外交通,闺门受玷。乃维持风教之书,并不是宣滢败化之论也。

从古及今,都把“梅香”二字做了丫鬟的通号,习而不察者都说是个美称。殊不知这两个字眼古人原有深意:梅者,媒也;香者,向也。梅传春信,香惹游蜂,春信在内,游蜂在外,若不是他向里向外牵合拢来,如何得在一处?以此相呼,全要人顾名思义,刻刻防闲,一有不察,就要做出事来,及至玷污清名,梅香而主臭矣。若不是这种意思,丫鬟的名目甚多,那一种花卉、那一件器皿不曾取过唤过?为何别样不传,独有“梅香”二字千古相因而不变也?

明朝有个嫠妇,从二八之年守寡,守到四十余岁,通族逼之不嫁,父母劝之不转,真是心如铁石,还做出许多激烈事来。忽然一夜,在睡梦之中受了奸人的玷污,将醒未醒之际,觉得身上有个男子,只说还在良人未死之时,搂了奸夫尽情欢悦,直到事毕之后,忽然警醒,才晓得男子是个奸人,自家是个寡妇,问他“何人引进,忽然到此?”奸夫见他身已受染,料无他意,就把真情说出来。原来是此妇之婢一向与他私通,进房宿歇者已非一次,诚恐主母知觉,要难为他,故此教导奸夫索性一网打尽,好图个长久欢娱,说:“主母平日喜睡,非大呼不醒,乘他春梦未醒,悄悄过去行奸,只要三寸落肉,大事已成,就醒转来也不好喊叫地方再来捉获你了。”

奸夫听了此话,不觉色胆如天,故此爬上床来,做了这桩歹事。

此妇乍闻此言,虽然懊恨,还要顾惜名声,不敢发作。及至奸夫去后,思想二十余年的苦节,一旦坏于丫鬟之手,岂肯甘心?忍又忍不住,说又说不出,只把丫鬟叫到面前,咬上几口,自己长叹数声,自缢而毙。后来家人知觉,告到官司,将奸夫处斩,丫鬟问了凌迟。那爰书上面有四句云:

“仇恨虽雪于死后,声名已玷于生前;难免守身不固之愆,可为御下不严之戒。”

另有一个梅香,做出许多奇事,成就了一对佳人才子费尽死力撮不拢的姻缘,与一味贪滢坏事者有别。看官们见了,一定要侈为美谈,说:“与前面之人不该同年而语。”却不知做小说者颇谙《春秋》之义:世上的月老,人人做得,独有丫鬟做不得;丫鬟做媒,送小姐出阁,就如奸臣卖国,以君父予人,同是一种道理。故此这回小说原为垂戒而作,非示劝也。

宋朝元佑年间,有个青年秀士,姓裴,名远,字子到,因他排行第七,人都唤做裴七郎。住在临安城内,生得俊雅不凡,又且才高学富,常以一第自许。早年娶妻封氏,乃本郡富室之女,奁丰而貌啬,行卑而性高,七郎深以为耻。未聘封氏之先,七郎之父曾与韦姓有约,许结婚姻。彼时七郎幼小,声名未着,及至到弱冠之岁,才名大噪于里中,素封之家人人欲得以为婿。封氏之父就央媒妁来议亲。裴翁见说他的妆奁较韦家不止十倍,狃于世俗之见,决不肯取少而弃多,所以撇却韦家,定了封氏。

七郎做亲之后,见他状貌稀奇,又不自知其丑,偏要艳妆丽服,在人前卖弄,说他是临安城内数得着的佳人。一月之中,定要约了女伴,到西湖上游玩几次。只因自幼娇养,习愦嬉游,不肯为人所制。七郎是个风流少年,未娶之先,曾对朋友说了大话,定要娶个绝世佳人,不然,宁可终身独处。

谁想弄到其间,得了个东施嫫姆!恐怕为人耻笑,任凭妻子游玩,自己再不相陪。连朋友认得的家僮也不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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