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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俺又被宋朝打击到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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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俺又被宋朝打击到了

苏轼沉吟着,把话题又转到最初的问题:“离人,这几年你都在远赴海外,经商贩货……一定很辛苦吧。你不知道,伯达(苏轼长子苏迈)去年又生了个孩子,取名‘符’……叔寄(苏轼次子苏迨)今年也成了婚,妻子是文忠公(欧阳修)之子欧阳棐的六女儿。”

赵兴点点头,回答:“我听说了,马正卿(马梦得)在杭州见过我,我已经派人给伯达兄送去一笔钱,让他安家置业……估计,近日就会有消息返回。我让他们直接把消息送到京师。”

自从苏轼当了京官之后,马梦得便没有继续追随苏轼。因为京官大多不需要幕僚。恰好赵兴那里需要人手,他在杭州待了几个月,曾经被他教导过的程家坳小孩将消息通知赵兴后,赵兴就请马梦得负责经理杭州的产业。

苏轼尴尬的笑一笑,他摇着头说:“离人,你误会了。嗯……想当初,我也只是送给你几副字画而已,这是为了答谢你在黄州的照顾,可你总说我在你的产业里有投资。别的产业好说。唯海商不行——朝廷有令: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不许权贵官吏经营海外贸易,不许官吏私买舶商货物。

太宗诏曰:……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者,所在以姓名闻。——当初发这个诏文,原是为了保证海贸的顺利,防止权贵官吏与民争利……”

啥?不许官员参与外贸,如果官员亲信就要公示——把姓名登在邸报上——“以姓名闻”。

赵兴喘了几口气,说:“老师,其实你何必在乎,这是我俩之间的事,我只要不吭气,谁又能知道呢?难道他们要来我家,抄我家查出那份账本吗?”

赵兴低估了宋人守法的自觉性,苏轼沉下脸:“以吕惠卿、邓绾之恶,亦不敢私买舶商货物,私遣亲信于化外贩鬻——你要为师在史上留下骂名吗?还有,你说抄家,我大宋何时抄过别人的家?”

苏轼说的是事实,实际上,不光是蔡确、吕嘉问、邓绾,连后来的大奸蔡京也不敢违反这条法律——化外贩鬻。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各朝官场常例——变卖罪官的妻子儿女,使之成为官妓。宋朝有官妓,但多是拍卖罪人家属以支付罪人流放的路费,从没触及罪官的家属妻儿。因为宋朝实施“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家训,即使贪污再厉害的官员也只流放,从不进行抄家。

这就是宋朝的独特。它对私权的尊重,连现代人赵兴都不适应。

赵兴就在这个“独特”上碰了一鼻子灰,他讪讪的笑了一下,摸了一下鼻尖回答:“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万一我考上了进士,得了官,也需要放弃海贸了……连家人亲戚都不行?”

苏轼点了点头。

赵兴扫了一眼陈公川,眼珠乱转着回答:“这样啊,那就结算一下吧……不好,我最近现金比较少,刚刚在麻逸附近买了一个岛,还在大越国买了一些地,从海外运回来的货物还没有出手——老师不能要这些海货吧?”

苏轼赶紧回答:“离人休要误会我的意思。这几年,你对我家的照顾已经足够了,我的意思是说:你若还存着当初的那本帐,就回家一把火烧了,岂不省事。”

“那不行,经商,靠得就是信誉,没有了信誉,我守着那堆死钱干什么?钱我必须给……这样吧,我就给老师三十万贯,从此算是了账……”

苏轼眼前一黑,手中的笔“啪“的一下落到地上,他的头晕的厉害,只觉得眼前一切都在晃动。

他能想到赵兴从事海贸后变的很富,但没有想到赵兴富到这个地步。

三十万贯,他还带着十分歉疚的神情,仿佛多么亏待苏轼,令自己非常不好意思。

三十万贯相当于多少?在宋代,三千贯就算一个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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