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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時間內,小四看了很多關於許睿的資料,從不了解到了解也只用了十天的時間,他是個怎麼樣的人呢,從照片看他是典型的北方人,皮膚不太好,可能是常年在剛果打仗被曬的,眼睛非常有神,不是狐狸眼,更不是老虎老鷹的眼,也比是狼眼,眼睛裡的殺氣似乎只占百分之十,不像個僱傭兵。他不帥,怎麼他老婆喜歡他呢,難道不知道他是個殺人麼魔頭?他像迷一樣在自己心裡,看看他打仗的勝利記錄,足以讓人敬佩,自己一點都不恨他,殺手殺人不需要恨一個人,只是自己越看他的履歷越感覺他是個名將。

才二十多歲就發了大財功成身退,自古除霍去病外還有誰這麼年輕就這麼能打?自己要跟著他那不早發了財,殺了他真不捨得呀,可不捨得就沒一百萬美圓,整天自己習慣了住酒店過安逸的生活,自己需要錢來過這樣的日子,需要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所以必須殺他。

拿到武器後他又來回想了想,不保險,四百米不行,一槍打不死他他可以拿老掉牙的sks步槍打死自己,還是遠點吧,香港的別墅區都在山坡上,他拿出地圖看看,六百米有個山頭不錯,他還是有點不安,乾脆再遠點吧,選個七百多米的,自己乾脆換-24步槍,用個順手的傢伙,衝鋒鎗也不要,只帶一支手槍,打不死就跑。

小四很久以前看過很多關於殺手暗殺的事,他們都是神槍手,最好的狙擊手,但是有個規矩,絕對不打第二槍,第一槍打不死就證明天意他不該死,打第二槍是違背天意的,自己離他遠點,打不死就跑吧,落他手裡能活麼,自己按規矩吧打不死就跑。

他考慮好以後把多餘的武器裝進箱子開車又送回去,保險公司的柜子里存了很多武器,最後只少了有支-24以及一發子彈,其他的原樣放好。

小四騎上摩托車背好包向著許睿的住處出發了,他眼前不時回憶起暗殺戴高樂的記錄片,那一槍正好打偏,結果總統戴高樂沒死狙擊手死了,他由想起仔細描述暗殺的小說《豺狼》,裡邊詳細記載了如何暗殺戴高樂總統,另外自己有回憶暗殺甘迺迪的記錄片,人家也有成功的,至盡甘迺迪被刺案的調查結果都很難有公眾說服力,真正的殺手隱藏起來跑了,希望自己有他那麼好運,最後自己可以逃的出去,而警察會找個沒關係的人替自己死,希望一切順利。

告別了酒店的安逸生活他騎摩托悄悄來到樹叢里,他特意穿了身墨綠色的衣服,把摩托車隱藏在山頭下以後他還把土地上的車輪痕跡消除,甚至自己上山頭的腳印,叢林戰爭的經驗足以讓他處理好細節的。

悄悄的抵達樹木蔥鬱的山頭上,樹木的枝葉正好遮蔽了樹下的一片空地,他按照程序先撲好一塊布,因為地上的土把衣服弄髒會被警察懷疑的,身上要乾淨點,他蹲在布旁邊打開箱子把-24步槍拿出來,給槍身裝好槍管和瞄準具,拉槍栓檢查槍裡邊然後端起來調整瞄準鏡的倍數,再給槍裝好消音器和兩腳架,之後他輕輕臥倒。

看看時間現在是上午七點,一會許睿就要出別墅送老婆上車,然後他開車準備走,他耐心的從口袋裡摸出一枚銀制狙擊槍專用子彈,白銀的彈頭裡包著鉛或者汞,具體是還有啥材料就不知道了,只是知道這枚子彈價值幾百人民幣,可以擊穿最好的防彈背心,只要打近身體的胸腔腹腔人就死了,必死無疑,他把子彈壓進槍里,但沒把子彈推上膛,他要等門開了人出來才子彈上膛,免得自己給自己製造緊張。

殺一個名將是什麼感覺,而且他不是一般的名將,他是華人里了不起的悍將,僱傭軍中的常勝大將,帶兵不管多少擊敗比自己兵多十倍百倍的強敵無數次,殺這樣的人才有成就麼。

通過光學瞄準鏡他看著別墅的正門,手錶上的指針一點點的走著,他似乎很準時的出來了,身後是一個穿著校服的女孩,他沒心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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