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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青钱城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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拣,最后选中一盒口脂送给桃枝,又买了一支朴素典雅的乌木簪子,是给自己买的。

付过账后,瑰流就让桃枝给自己挽发,将披散白发簪起。那支乌木簪子插在白发里是如此显眼,以至于一眼就可以看到。

“殿下怎么突然想起插簪子啦?”桃枝不解问道。

“白发太显眼,别说别人经常向我投来异样目光,就是我看见有人满头雪白,肯定都要盯上好久。”

“那殿下以后就染黑吧。”

瑰流摇摇头,“染不成,已经试过好多次了。”

桃枝细细打量身旁男人,那双眸子愈发荡漾,甜甜笑道:“殿下白发也很好看啊,插上簪子像是忘忧天人,不插簪子就多了些阴柔,仙人天魔混淆不清啦。”

瑰流眯起丹凤眸子,笑眯眯道:“小嘴真甜,要不让主子咬上一口?”

桃枝微微踮脚,闭上眼睛。

却迟迟没有等来后续。

等她睁开眼,瑰流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说了句“先欠着,以后再给。”

青钱城最好的客栈,是城中心的云渺客栈。昔年皇帝瑰启微服私访,亦曾下榻于此。云渺客栈有个院子,至今无人敢租用,便是因为曾是皇帝所居。

而今日,客栈来了一名帷帽女子。说来奇怪,到底是何等人物,竟然不希望别人瞧见她的容貌。不过她怀捧白猫,仪态雍容华贵,竟是出手阔绰,直接将那座皇帝所居的院子租下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惊动了那位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客栈主人,整座客栈百余位佣人,全都知晓了这件事。一时间,那间院子外,竟是被围的水泄不通。

不用多时,消息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传遍整座青钱城,然后顺之传入京城,最后被皇帝陛下得知。之所以要如此旗鼓张扬,王姒之并不知道缘由,只是照瑰流所说去做。既然他不说,她也不想去问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如今在意的,只有王家的浮萍命运,以及怀中这只圆滚滚的白猫。

庭院里,捧猫女子随意走动,看遍整座院子,满意点点头。那个男人告诉她,接下来的一个月,甚至更久,她都要住在这里。

对她来说,王家被抄之后,睡在哪里住在哪里,其实都无所谓。但能够住在这里,她还是有些小开心的,不用每天看见那个惹人心烦的妩媚女人,不用风雪劳顿赶路,而且安稳住下来,终于有时间可以可以细心照顾猫咪。

王姒之轻轻坐下,白猫卧在桌子上,就好像毛茸茸的一团雪球。她伸出纤细手指,轻揉了揉白猫的小脑袋,柔声道:“叫你什么名字好呢?”

“要不就叫雪球吧。”身后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

王姒之不曾回头,揉着白猫的小脑袋,漫不经心道:“殿下怎么来了?”

瑰流在她身边坐下,随意环顾四周,点头笑道:“院子还不错。当年我爹说是微服私访,却是一点都不肯委屈他自己。现在想想,他老人家微服出宫哪是为了体察民情,明摆着是想骗个老婆回家,也就是我娘。”

王姒之有些好奇,她很想知道如今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年轻时究竟是何等绝艳之姿,竟然能让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几次以身犯险,甚至不惜以死的代价去追求。

瑰流嘴角翘起,望向天空,“我这个爹啊,没什么优点,就是胆子大。也就是他,换作别人,谁敢去追江湖第一魔头?我娘那时心气正傲,又碰上我爹这么个死皮赖脸的狗皮膏药,肯定二话不说就要动手杀人。我爹呢,也是命大,几次都奄奄一息,几次都活了过来。这也就是他,反正我是没有那个胆子。记得前些年,我出游陇州,本想去当地青楼一睹风采,身边侍从却接到一封密信,是京城火速鞭马送来的。我打开一看,傻眼了,说陇州青楼有人要杀我。我贵为太子,惜命啊,不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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