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吧

第二十六章 轻舟已过万重山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小说吧】地址:www.xiaoshuob.cc

行船一路顺风,顺流而下,出宁州进入重庆府……出万州,过巫峡辞白帝城。

商船上人多热闹,倒也不寂寞。

遇到大的城镇会停下来歇息,李曙他们士子结伴而行上岸去观赏一下风土人情。

商队也会上岸去采购一些货物和生活用品。

不靠岸的时候就在船上看些沿途秋天的美景,或者看看书,写写诗词,画一下画,讨论一下学问。

因为当今官家喜欢诗词歌赋,尤其擅长书法绘画,所以带动得这些读书人也跟着钻研书法和绘画。

官家自创的瘦金体也倍受青睐,成为大家练习书法的必备。

张氏经过几天的适应,倒也没那么难受了,渐渐地能够起来走动走动。

这一日还上了甲板。

仆人搬了椅子来让张氏坐着

秋日暖阳晒得人浑身舒坦,

李德山站在一旁对着两岸风景指指点点。

“娘子你看,这两岸的树叶已经黄了,再过两月就会变红,那时才是壮观。”

张氏随口说道:“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对,就是那种美景。层层叠叠,美不胜收。”

张氏看看远处的美景,再看看身旁的人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爹爹,爹爹,娘……哥哥抢我的东西……”

李曦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告二哥的状。

张氏:“慢点……,仔细别摔了。”

看着两个淘气包在眼前晃来晃去,她就眼晕。

怎么这两个小家伙就不晕船呢?

那样的话就只能老老实实躺着,也能消停几天。

李德山:“抢什么了?

李曦:“抢我的剑……”

那天在重庆府去岸上游玩,遇到一个买木器的,李曦一眼就看中了一把小巧的木剑。

别的小姑娘都喜欢花儿朵呀的,可这李曦不一样,对那些不感兴趣。

偏偏她二哥也看上了这把木剑,木剑只有一把,谁都不肯相让。

依着张氏当然是给李旭,男孩子嘛,舞刀弄枪的很正常。

可李曦坚决不肯,逮着木剑不松手。

还是李德山发话了,“旭哥儿,你让着妹妹吧。”

李旭看了看父亲,又想了想

反正剑在妹妹手里,她玩了我也可以玩,要是两不想让惹得爹爹一生气都不买了,那样的话,谁也捞不到好去。于是就松了口。

“好吧,给妹妹吧。妹妹,你不玩的时候可得给哥哥玩。”

李曦得了小木剑,早就高兴得不得了,二哥说什么都答应。

今天兄妹二人在船舱里玩游戏官兵捉强盗。

李旭说他是官兵,曦妹妹是强盗。他就拿了木剑摆开架势来抓李曦。

李曦不干。

凭什么我是强盗呀。旭哥哥,你才像强盗长得肥头大耳的。

李旭反唇相讥,“有你这么弱小的官兵吗?”

二人又争起来,互不相让。

最后还是管事李顺说道:“旭哥儿曦姐儿,你们都是官兵,我来当强盗怎么样?”

兄妹二人又为谁来执剑而争起来。

李旭:“我是哥哥,我为大,当然也是官兵首领,当然剑由我来拿…”

李曦争不赢,抢不过,不服气,气冲冲地跑上甲板来搬救兵,找爹爹告状。

听女儿说哥哥抢她的剑,

张氏皱起眉头,无力扶额。

女孩子家家玩什么刀枪?

李德山抱起李曦:“让你二哥玩会吧,等到了岸,你想要什么都给你买,买真的剑都行,不给你哥哥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娇软美人穿七零:兵哥哥太会宠了 此情遥遥无期 [洪荒同人]我給天道打工買斷通天 失憶後的每個世界都在初戀[快穿] 天青色等烟云 我的世界生存大冒险 火山喷发?携万亩空间带全村逃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