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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案的逃犯,潜逃了两三年,前段时间还杀了他们警局一名同事逃跑了。
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据说那个逃犯不久前曾经在外省出现过。时也已经联系了那边的警方配合,并且准备亲自过去一趟实施抓捕任务,势必不能再让人逃了。
时母还是一脸担忧,倒是时父拍了拍时也的肩膀,让他保护好自己。家里有人做警察这行的,家人难免提心吊胆。不能在家过年不是什么大事,人好好的就行。
聊了半把个小时,时也就起身告了别。等时莺换好衣服、顶着一脸精致的妆容出来,客厅里已经没人了。她愣了下,问时母:“哥呢?”
时母弯腰用抹布擦着桌面,指了指门口:“刚走了。”
“他怎么不等等我?”时莺连忙跑出门,连拖鞋都没换,终于在快要到小区门口的地方追上了时也:“哥!”
时也一开始没停下步子,甚至还越走越快。连连不断的呼唤声从身后传来,他无法当作没听见,只得停了下来,站在花圃边等时莺追上来:“有事?”
穿着拖鞋跑得气喘吁吁的时莺停下来喘了口气,面上露出委屈的神色:“我都挺长时间没见你了,就想跟你说说话。”
对这个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堂哥,时莺是很有好感的,还有点崇拜。长得又高大又帅,身材还好的男人谁会不喜欢呢?特别是穿着笔挺的警服时,莫名让人有安全感。
尽管是堂哥,但也不妨碍时莺欣赏他。她从小就喜欢跟在这个堂哥身后跑,过年拿了压岁钱第一件事就是想着买吃的,然后跟时也一人一半。
却不知为什么,时也对她不冷不热的。无论她怎么费尽心思讨好,时也从没对她露过笑脸。但是呢,长得好看的人就算是冷着一张脸也总是讨人喜欢的。
因而不管时也对她的态度多冷淡,时莺还是爱凑上去。她以为,时也对谁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慢慢的,她就习惯了。
“我有些忙,没什么事的话就先走了。”时也淡淡地瞥了眼下意识撒娇的时莺,略微点了下头,毫不犹豫地抬脚走了。
被撇下的时莺张了张嘴喊时也的名字,可惜这次时也头也没回,大长腿没有停顿地往前迈,不多久就消失在小区门口。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时莺不好随便抛头露面,唯恐被蹲守的狗仔拍到造谣。于是只得眼睁睁看着时也离开的身影,有些不甘心地抿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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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一滴地往前移转,年味也越来越重。喻家往常的年货都是直接买的现货,今年喻母来了兴致,非得自己买了鲜肉去灌香肠、做熏肉、咸肉,而后撑了根竿子把那些半成品的肉全部晒在自家院子里。风一吹,淡淡的腊肉味儿就飘进客厅,闻着还挺香的。
每回时淼去喻母那儿吃饭都会被馋到,眼巴巴地盯着晒在太阳底下那些年货。喻母瞧她一副馋样,忍俊不禁地煮了两节香肠给她解解馋。
这还是时淼第一次吃到香肠,登时睁大了眼睛,被这又香又辣的味道征服了。原来年货这么好吃,她迷迷糊糊地想,真希望明天就是除夕,那就可以尝尝酱板鸭、腊排骨的味道了。
原谅时淼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小精怪,她在深山待着的那些年从来没有过过除夕。或许是精怪能够存在的年岁太长,对人类而言具有纪念意义的除夕与春节,于他们而言没什么特别的。一年的时光不过弹指一挥间,打个盹也就过了,着实没什么好纪念的。
被时淼的大力捧场愉悦到了,喻母哈哈大笑,顿时对自己的手艺信心倍增,还打算在除夕夜那天露一手。在小姑娘临走前,喻母还将晒得差不多了的腊肠腊肉都装了一些让她带回去吃。时淼没有推辞,笑得弯了眼。
除夕那天,喻淮早早地就起来了,穿上他新买的那件酷炫的风衣,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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