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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地争执了几句,天亮就发丧的决议便定了下来。
重臣们又在商议了几件事,眼看天色将明,便各各分头忙碌起来。
当然最重要的一件事,还是等待。
等太子还朝。
作者有话要说: 我错了,以后我不剧透了,尽量把一个情节安排完了,这样最好。~~~~(>_<)~~~~
然后关于不服之症和敏症的称呼,我没查着古代过敏应该叫啥,就自己杜撰了,可能正好对当然更可能不对,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
☆、第84章
锦衣卫最精锐的八百缇骑连夜出京,飞驰金陵。
他们的脚程比官方邸报及驿站等都要快得多,等他们赶到金陵,秘密叩见了太子,迎走太子后,皇帝驾崩的消息才在金陵传扬开来。
一日之间,六朝金粉地的金陵褪下繁华,满城举哀,从官至民,皆着了粗布素服,商家悬在店前那些花花绿绿的店幡尽皆收起,连匾额旁挂的红色灯笼都换成了素纸的。
张宅里,珠华坐在钟氏房里窗下的罗汉床上,由月朗指点着,埋头跟一匹素布较劲。
张家自来金陵后没有经过丧事,家里没现成的孝服备着,现在当头一桩国孝砸下来,只能赶着现做,因人人都需要,会针线的丫头们忙不过来,珠华就自告奋勇把她和叶明光的份要过来自己来做。
“嘶……”
被戳了数不清的不知道第多少针,她连叫痛声都淡定了。
月朗在旁又心疼又好笑:“姑娘,还是我来吧,我手快,一个时辰就差不多好了。”
珠华把被戳的手指放到嘴里含了下,然后小小吸了口气,拒绝了她:“不,我自己来。”
她这回见着张家上下总动员,所有会针线的下人们都被分派了活计,凑一起紧急缝制素服时,才忽然意识到:她穿来有五年了,对于古代姑娘必备的女工技能居然一下都没学过。
她的主要日常是两件事,一是自己读书,而是督促叶明光读书。
居然和她前世在这个年龄段时差不多。
张家出身底层,照理不该有这么高的觉悟,但张推官一朝中榜,举家翻身,张家从读书这件事里获得的利益同那些本身是书香世家的人家比,或许没那么厉害没那么多,但意义更为重大,给家人带来的震撼也更大——因为后者只是在维持现状而已,而张家却是在社会阶层上往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这使得读书这件事在张家变得尤为崇高,不但男丁要向学,姑娘们有这个意愿也很鼓励,至于一般姑娘闺阁间技艺,反倒不怎么在乎。
诸如张萱,她在知府千金开的诗会上能勇夺第一,但在女工上就只是个能在帕子上绣朵稀松平常的花的水平,再高就不能了。但有多大关系呢?她陪嫁的两个大丫头都是制衣绣活一把罩的好手,这个大部分家庭穿衣都靠自做的世道下,想买个有女工基础的丫头真不难,便本身手艺不精,买回来再跟在大丫头后面学一阵就是了。
张萱都如此了,珠华更没人管,她的手艺就停留在了前世缝扣子的水平上,直到这回,她忽然意识到她应该学一点。
苏家一败,把她的家产也全败进去了,虽然她相信苏长越总有一天会重新振兴苏家,但在这一天到来之前,能自己动手的,还是需要自己动手,多学一点总是有备无患。
这孝服在衣物里算是最好做的,没一丝花样连走线都可以粗莽一点,只要把裁剪好的布料挨圈缝起来就完了,正适合练手。
钟氏坐在另一边,听她不时发出呼痛声也有点好笑,想着扼腕叹息了一句:“长越可惜了,白费了这一科的功夫。”
珠华埋头苦缝,嘴上回道:“大舅母,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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