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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背后多长了双眼睛。”
林易风勾唇解释,转身将盛好的玉米排骨汤放在吧台上。
桌上早摆好了叁盘家常菜式,在几盏暖色壁灯的照耀下色泽诱人,浓浓的香味直往女孩的鼻子里窜。
男人解开身上的围裙,坐在她对面,将筷子放到正在偷偷咽口水的女孩手上,他好笑的说,
“饿坏了吧,快吃。”
看来以后得提前把她喂得饱饱的,才能更好的造福自己。
裴嫣黑葡萄般的眼眸早直直的望向桌上那盘板栗烧鸡,几乎能绽放出星光来。
那是她最喜欢的菜,小时候在聚德楼吃过一次,就天天扯着爸爸的袖子,嚷嚷要吃板栗鸡。
裴爸爸无法,只得亲自上阵买母鸡,买板栗。明明是风流儒雅,满腹学问的大学教授,却为了心爱的女儿天天在厨房打转,甚至连同好友之间交流都变成了,
“唉,你家烧菜有什么秘诀吗?”
进步是日益明显的,裴爸在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只母鸡之后,渐渐烧出了窍门,味道突飞猛进。
十几年下来,裴爸手中的板栗烧鸡已经取代了聚德楼在裴嫣心头的位置。
裴嫣抬眸惊讶的看了眼男人,他也喜欢这道菜吗?
女孩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迫不及待夹了一块板栗塞进嘴里,满口软腻,板栗到嘴里就化了,咽下去后一股香浓的鸡肉味充斥着口腔。
“好好吃!”
杏眸顿时惊喜的睁大,女孩踩在凳子上的小脚已经兴奋的踮了起来。
比她爸爸做的还要好吃!
“男朋友,你是不是上天赐给我的田螺小伙呀?”
裴嫣水汪汪的眼睛灿烂的看向男人,一脸满足的问,“为什么会做的这么好吃?”
那软滑的板栗勾起了她肚子里所有的馋虫,裴嫣已经忍不住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塞得樱桃小口鼓鼓胀胀的,全然忘记了室友在她耳边科普的话,
“和男性单独出去吃饭,一定要时刻保持矜持,不然会将人家吓跑的!”
女孩专注的吃了小会,抬眸便看到男人眼中充斥的笑意,正流光溢彩的闪烁着。
她不好意思的放下筷子,突然生出几分腼腆,
“那个…是你做的太好吃了……”
再弱弱的问,“你是不是向酒店的大厨学过呀?”
像她爸爸都是学了十几年才把一道菜做到极致美味,可自己男朋友还要厉害,厨艺简直登峰造极!
林易风看着女孩小仓鼠般萌萌的模样,深邃的眼眸流转,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涩然。
前世的你每次和我吃饭,都是食不知味的样子。
我心里虽然明白,你不想同我待在一起。但也会暗暗的奢望,
如果我将菜做得更加好吃,你会不会开心一点?会不会在重逢时对我刮目相看?
然后一做就是一生。
林易风只淡淡的笑,没有回答。
他夹了快排骨放在女孩的碗里,悄无声息的诱惑,
“这个更好吃,快尝尝。”
于是,这顿饭以男人不断的夹菜,和女孩在不知不觉中吃撑肚子下结束。
饭后,沦为喂养动物的女孩趴坐在沙发上,抱着个枕头悄悄打量站在厨房洗碗的男人。
两截衬衫袖子卷起,露出健壮的浅麦色手臂,正在水池里有条不紊的擦洗。
而他的俊脸微垂,额间的碎发遮住深邃清冷的眸子,薄唇微呡。这个角度下,微醺的灯光打在他英挺的鼻梁上,愈发迷人。
他是真的好帅。哪怕看了那么多次,依然如初见那般惹人注目。
女孩脸上慢慢泛红,掩饰性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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