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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的公鸡还没打鸣,叶春妮已经起床洗漱好了。
梁丽英也只比她早醒不到半个钟,这头锅里的红薯刚蒸好,便看见女儿走进小厨房。
“春妮,你怎么不再睡多一会?”
梁丽英看着女儿眼底下的淡淡黑眼圈,很是心痛:“你这几天都起得早,再回屋睡会儿吧。”
以前春妮早上叫好几遍都舍不得从床上起来,每次都是被叶老太太用棍子撵醒的。
梁丽英知道自己女儿有睡懒觉的毛病,现在能睡多会儿了,反而主动早起。
“不用。”
叶春妮舒展了一下双臂,“我今天要早点进城,赶在职工上班的路上摆个摊。”
她昨天从县城里回来时已经向人打听好,现在高凉县城里厂效益最好的便是砖机厂,每个月厂职工领到手里的都有四十来块钱。
工资高了,自然比老百姓更舍得买吃的。
她打算骑车去砖机厂的路上卖笋。
容婶的小吃摊一时半会不要笋了,市府招待所那边的孙国强也还没出差回来,挖到的春笋只能随街叫卖。
梁丽英看着女儿眼睛亮亮的,说着要进县城卖竹笋赚钱,真是再苦都愿意。
“好,妈把红薯给你剥皮了,晾凉吃。”
叶春妮看着妈从锅里捞出两根红薯,无声地张了张嘴。
以前她生活在大城市里,吃番薯这种东西,开始的一两天是新鲜,还觉得杂粮吃着身体也好。
可连吃了几天吧,她心里就不乐意了。
来到这年代吃的唯一一顿肉还是在县城里,她强硬要和妈妈一起吃的肉馄饨。
然而家里也不是没钱,她这几天卖蚯蚓卖春笋赚到的二十块也给了梁丽英。
只是妈妈习惯了节俭,即使兜里有点钱也舍不得乱花,除了每顿午饭晚饭,炒的青菜里混点油渣子,再也没有其他油腥。
幸好她小时候吃过很多苦,落到这种境况仍然能坚持,要是换了个娇滴滴的白富美穿来,恐怕在叶家刚睁开眼就被逼疯了。
叶春妮吃着红薯,在心里盘算,这样不行,她还是要留点钱买肉。
不然妈妈这一天天的把钱攒着,也不舍得花,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便宜谁呢。
毕竟叶家那些人还对她们母女虎视眈眈的。
等叶春妮吃完早饭骑上自行车一小半段路后,竹林才醒。
“丽姨。”
竹林揉着眼睛望向打开门的屋子里头,一眼发现床上没人:“姐姐呢?”
“她进县城里卖笋了。”
梁丽英招呼他,“竹林,你过来吃红薯,再把药喝了。吃完我和你去抓蚯蚓。”
“姐姐进县城怎么不带我?”
竹林一听不太高兴,“我想和姐姐一起。”
梁丽英是答应让竹林暂时住下来,可看着他整天都要黏在叶春妮身边,不禁又警觉起来。
“竹林,男人和女人不可以走得太近的,你别整天黏在春妮身边,外人会说闲话的知道吗?”
竹林眨眨眼,说得非常理直气壮:“我这是保护姐姐。”
“嗐!春妮哪里需要你保护?她保护你还差不多。”
“不是啊,丽姨。”
竹林指着老屋最后的一个用几根木头拦起来,看上去黑乎乎的窗口,“昨天晚上有人站在那里偷看姐姐,还站了好久呢!”
梁丽英心头噔地重重一下,然后狂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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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早点离开农村,才能奢求更好的生活!
抱着这个信念,叶春妮闷头赶路,到了县城时天已经微亮。
县城里的橡胶厂和砖机厂都是大厂,还刚好在交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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