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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門外女子聲音不耐煩起來,花宜姝才咳嗽了幾聲,「我身體有些不適……」

牡丹立刻熱情起來,「哎呀,身子不適,那可沒辦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謝我了,好好休息養好身子才是正經。」

花宜姝:「那可太麻煩你了。」

牡丹:「不麻煩不麻煩。」

這兩人隔著門一來一往,渾似一對好姐妹,彼此虛偽做作的聲音聽得安墨抖落一身雞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腳步聲遠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這麼任由她搶走你的客人?那賞錢可就都歸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著安墨那張稚嫩的臉,眼裡忽然湧現出無限溫柔來,握住她的手輕聲道:「沒事,我不缺這點賞錢,接客攢錢跑路的話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個激靈徹底回神,臉不紅色不變繼續道:「你再同我說說那本書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這是大事,她還是仔仔細細講了一遍。隨著她的講述,花宜姝漸漸發起抖來。

花宜姝是在半個月前撿到安墨的,當時安墨蹲在街邊、已經餓到神志昏聵,連有幾個不懷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沒有發現。剛巧花宜姝身邊有幾個健壯的男僕,就趕走那些流氓,將安墨帶了回來,而後養在她自己的屋子裡,親自餵她喝粥吃藥,幫她沐浴穿衣,感動得安墨淚水漣漣,把她當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並將來歷和盤托出。

安墨告訴花宜姝,說她是個長在紅旗下的現代人,看完一本書後就穿進了書里,現在非常後悔看那本書。為什麼認定是穿書呢?因為據安墨所說,歷史上根本沒有大盛朝,只有那本書里才有一個都城名為晉安的大盛朝。

彼時花宜姝一對美目里滿含著同情和憐惜,還將她摟在懷裡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勸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動得淚水漣漣,只恨不得把花宜姝當親人。

然而實際上呢?花宜姝一離開安墨的視線就笑到錘牆根踹柱子,她覺得安墨得了失心瘋,什麼紅旗現代人?穿書大盛朝的?三歲孩子都不會信!

不過這並不妨礙花宜姝繼續把安墨養在身邊,並托人四處查安墨的真實身份。為什麼這樣做呢?因為她一眼就瞧出安墨出身不凡。

當時安墨雖然又累又餓,但也能看出皮膚白皙頭髮黑亮,一看就不是風吹日曬乾粗活的農女,而她淪落到這步境地,卻還不忘維持體面,不肯像那些叫花子一樣坐在骯髒的街頭地上,再看她手指,形狀纖細漂亮,一看就是不沾陽春水也不需扯線織布的普通女子。等把流氓趕走,將人弄到身邊一看,花宜姝更滿意了。

只因安墨頭髮長,卻很潔淨,雖然由於流落街頭沾了些塵土,但頭髮里沒有油垢,更沒有噁心的虱子蟲卵,還有一股沒聞過的淡香,手腳指甲也清理得乾乾淨淨,一看就是有條件經常洗浴的。更何況她還識字!這更了不得了!一定是那種大富大貴的人家裡出來的。

這可憐的千金小姐,不知什麼緣由和家人失散流落此地,不過沒關係,有我花宜姝在,一定想法子送你與家人團聚,到時候你們一家可要感念我的恩情,幫我贖身消去賤籍,助我獲得自由之身啊!

花宜姝發誓,自己從未對除了安墨以外的人如此溫柔體貼。

至於安墨說自己年滿二十歲,是個穿書者,花宜姝全當是她瘋病發作胡言亂語,畢竟安墨模樣稚氣,行事天真,頂了天十六七歲,怎麼可能還比她大兩歲多?

花宜姝自然不會和一個病人講道理,因此當安墨說十五日後反賊攻城、將軍殞命、岳州城破的話,她也不放在心裡,岳州在江南道可不算是小地方,又有忠烈將軍坐鎮,怎麼可能被區區反賊攻陷?但花宜姝又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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