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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喜歡鞋子,尤其是初高中最流行的帆布鞋, 儘管陳淑貞認為, 他應該穿拖鞋, 既方便又不擠腳,可他依然堅持自己的嗜好,每天孜孜不倦地繫鞋帶。
他的腳尺碼小,小學選童鞋就總和低年級撞同款,到初中,男鞋已經很少有36碼了,他的選擇就只有一些品牌鞋的中性款。
萬斯、匡威等等。
他的理由是,這些品牌雖然貴,但是,他可以穿很久,他的帆布鞋永不開膠。
季天卻是第一個膽敢冒大不韙,送他跑鞋的人。
還不是普通的跑鞋,而是阿迪達斯,是與流行時尚的帆布鞋完全不同的風格。
「季神,你應該先看一下我的購物車的。」夏涼把鞋子裡的紙團,說道,「那兩雙1970s,我都放小半年了,正要買呢。」
「換個口味啦,夜神,你信我。」季天解開鞋帶,拉平拉直,「匡威好看,就是有點硬,對比起來,阿迪的跑鞋舒適很多,也不醜啊。」
夏涼低頭看著盒子。
「丑。」
季天說:「哪裡丑了?爆款啊。」
夏涼說:「那你幫我穿。」
「行。」
季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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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盒旁還有一個小盒子。
拆開,裡面是毛絨短襪。
「你看不到,你的小拇指側邊,喏,經常會被壓出這樣的印痕,久了長褥瘡怎麼辦?其實呢,除了穿拖鞋,解決的辦法千千萬,現在就有一條啦。」季天說。
季天坐在輪椅前,把夏涼的腳放在自己懷裡,裹上蓬鬆的毛絨襪,然後套進跑鞋,再把鞋帶穿進孔里,一線一線拉緊。
夏涼說;「別拉太緊。」
季天說:「剛好,不緊。」
夏涼說:「你不說,我都不知道會壓腳。」
季天說:「購物車,清了吧。」
夏涼不得不承認,他的腳就像一個芭比娃娃,怎麼裝扮都行,他過去只是習慣了牛仔夾克,可現在被季天換成毛衣棉褲,也挺好看。
季天扯著鞋帶頭。
夏涼抱著禮盒,挑出巧克力,撥開鋁箔紙……巧克力是杏仁夾心,他心中關於跑鞋的空洞,就這麼被季天塞進一團棉花,然後,縫補起來。
跑鞋穿好了。
鞋身織面採用大鏤空造型,線條感更加百變,細品,個性似也不弱於帆布鞋。
季天笑說:「老闆,現在可還滿意,入不入?」
夏涼說:「唔,湊合。」
季天說:「假期,咱就穿這個去打卡吧?」
夏涼說:「好。」
季天把夏涼的腿放回腳架,站起身來,把紙團收在一起,扔了,去洗手。
「季神,我很喜歡。」夏涼說。
「嗯?」季天關住水龍頭。
夏涼口中嚼著巧克力,低頭,又剝出一個。
「怎麼了?」季天走出來追問,手還濕著。
夏涼說:「我很喜歡。」
季天看著夏涼,說道:「還好,你其實沒特別喜歡,但就很想謝我,是不是?」
夏涼捏緊手心,鋁箔紙發出咯吱的聲音。
季天說:「那就餵我一顆,扯平。」
季天沒擦手,迅速湊到夏涼的手邊,啊,張開嘴,兩隻眼睛笑得彎彎的。
夏涼嘖了一聲。
他投出巧克力,三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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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
張明辰來了,查春季賽的最後一天的房,開門正好看到季天窩在夏涼的膝邊。
季天立正:「辰哥好!」
夏涼轉正輪椅:「辰哥……」
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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