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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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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爸他正高兴呢,你跟他置气除了自己生气,多亏啊,再说我爸可能觉得我不缺衣服穿。”

“哼,咱家衣服扔了都不给她,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养活她?做梦!”

张文秀又想冒火,叶芊芊挑拨之后就将热水送到她嘴边。

“芊芊,你可得给妈争气,努努力,争取考到京市去。”

“好好好。”

“你这总是班里前十名转悠,咱下次考到前五,你从小就让我省心,这回也别怨妈,我这真是心里堵死了!”

叶芊芊一个劲儿的点头,后悔刚刚在火山口浇油。

不过,有用。

睡前,叶艳华悄悄过来想还衣服。

“妹妹,我不知道会这样。”

叶芊芊将衣服推回去,“给你的就是你的,我衣服够穿。”

叶艳华咬咬唇,一脸犹豫纠结的拿着衣服回房。

叶芊芊回到自己床上劈叉,听者隔壁阳台小房间没有半分声响,笑了笑,从末世到现在,她也算经历丰富了,发现可能是‘同类’的人也不奇怪。

小说里,少女叶芊芊圣母心泛滥,把半路来到自家的姐姐当成亲姐妹,她越是爱慕者众多,越是衬托着叶艳华是一只丑小鸭,叶艳华黑化成恶毒女配陷害妹妹必定是经典桥段。

说起来,叶艳华应该从来到这家里就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小心蛰伏,步步为营,塑造一个被欺压的可怜少女形象。

如果出了什么事,就有一个现成的借口,害怕挨张文秀的打。

第一次除夕夜放烟花被打,让叶芊芊心软同情,第二次再出事,因为有例子在前,叶艳华紧紧跟着叶芊芊不成,便提议隐瞒抽血的事,叶芊芊同意了,献血人的名字抢注为叶艳华。

之后,恰好那甥舅俩来叶家时,只有叶艳华在家,逼不得已的认下她叶艳华献血的事实,事后用怕挨打的借口。

至于,叶艳华今天来找,是为了封她叶芊芊的口,只有两个人知道的事情,得到了保证,日后就不怕有泄密的机会。

一系列巧合形成如今的局面,但叶芊芊不相信真的是无巧不成书。

再说,原文里盛珩第一次来家时,叶艳华被误以为是救了盛珩的人,她没有戳破误会,如果不是张文秀母女俩回来,叶艳华就会顺水推舟,狼子野心初现端倪。

当然,少女叶芊芊并未察觉叶艳华这份心思,遗留后患。

这次叶芊芊救人的方式和原文不大相同,但都阴差阳错没有叶艳华出力,叶艳华没道理那么成功的算到每一步可能出现的情形,顺理成章的让她自己成为救了盛珩的人。

叶芊芊也因此笃定,叶艳华是‘同类’。

只不过,叶芊芊想不明白两件事,其一,盛珩的玩伴有什么好的?难道只看到叶芊芊和盛珩完结撒花时的人前显贵,就没看见少女叶芊芊为此受的比西天取经还难的罪?

这个问题可以有个勉强的回答,异性相吸,叶艳华就喜欢盛珩这款,谁也没办法。

其二,叶芊芊和少女叶芊芊只是名字相同,吃食喜好并不相同,叶艳华在电影院买荸荠比她和付蔷都早的动作证明是知道她的这一喜好,叶芊芊并不认为叶胜伟知道自己这一点而特地告诉叶艳华,让叶艳华来讨好她。

而且,叶艳华似乎对她的脾气有所了解。

叶芊芊想不明白这件事,也没有为此纠结,很快盛家就会让人来接走叶艳华,短时间内,叶艳华全部精力都会放在盛家。

张文秀是见不得叶艳华好过,盛家来人那天,她直接去了娘家,叶芊芊照常上课,回来的时候,叶艳华的房间门开着,里面的东西又恢复成叶艳华没来之前的模样,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过。

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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