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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城市,我曾經來過一次。

那一次和這一次,都是為了他。

進入高二以後,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

那時,我並不知道他也從其他人的消息網裡消失了,我天真的以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聽說只有北京和香港那兩所著名大學是他的選擇,我唯有埋下頭拼了命的讀書。

那兩年,我念書念到頭髮蓬亂雙目無神人如鬼魅,但終於在高考填志願前,勉強得到一個令師長父母都無比滿意的結果。

但我遲遲無法決定我要考去哪裡。

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見他。

於是我做了一件差點讓父母發瘋的事,我在填志願的前一個月,拿出我的零用錢積蓄,買了一張去北京的車票,上了車後才借鄰座手機給家人發了一通簡訊。

我說,我要去北京幾天。

那以前,我甚至沒有離開過我居住的這個小小城市,連搭乘不同區域的公交車,都時常會迷路。

那時,十八歲的我亦曾茫然的站在這個城市最古老又最繁華的街頭,我拼命的忍住眼淚,堅持著因為可笑甚至不敢言說的那個夢。

我最終找到了那所連名字都閃著光亮的大學。

我用了三天的時間,問遍了每一個系的人。

但是,他不在這裡。

我永遠不能忘記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衛生間裡,對著模糊老舊的鏡子一次次的微笑,告訴自己,程安之,他不在這裡,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沒有弄丟他,你一定還會遇見他。

當我第六天終於從返程火車上疲憊的走下來時,滿眼血絲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頓暴打。

那是我長那麼大第一次在公開場合挨打。

我被打得發了一場高燒,綿綿不愈,差點耽誤高考。

時至今日,父母仍然不知道我那一次的離家是為了什麼。就像我後來考去香港,他們也一面心存驕傲一面深感疑惑。

我在街上走來走去,走到雙腿僵硬酸痛。

最後我走回封信下榻的酒店,坐在大廳的沙發上開始發呆。有時候我會覺得自己前生其實是龜類生物,什麼事情都做得不夠漂亮,但勝在有耐性。

一籌莫展的時候,我還可以自我催眠進入龜息狀態——我不知不覺竟然靠在大堂的沙發上睡著了。

恍惚間手機突然劇烈震動起來,我一看,竟然是七春。

她排山倒海的氣勢從電話那端直撲過來,我在千里之外都仿佛感覺到臉上濺上了她的唾沫星子:「程安之!!!你和封信是不是兩個智障啊!!!」

我被她嚇得魂飛魄散,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她還在那端慘叫:「老娘聽到門鈴響,跑去開門,門口竟然堆滿了我最怕的!玫!瑰!花!他為什麼不乾脆在窗外架個升降機然後我一拉開窗簾他就陰森森的出現啊!!!索性把我嚇死早死早投胎啊!!!你們兩個是弱智兒童對不對!你偷跑去北京他偷跑回c城,一把年紀了玩你妹的驚喜啊啊啊啊……」

她自從高中那次被野狗同學的玫瑰花羞辱以後,就視此花為猛獸,見之失控。

重點是,封信偷跑回c城,他在我房間門口……

我現在只剩一個念頭,是不是應該在酒店大廳華麗的柱子上撞死。

七春的慘叫聲突然飄遠了,電話那端,換成了一個熟悉的溫潤明朗的聲音,帶著自嘲般的嘆息:「安之。」

「封信……」我撞我撞我好想撞,聲音瞬間哽咽了。

「對不起,驚喜變成了驚嚇。」他嘆氣:「何歡跟我保證說這招很帥,但是我怎麼做下來這麼傻。」

想像著一身清傲的他站在我的出租房門口被七春劈頭蓋臉一頓臭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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