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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從親切的老家出來,新禹就像是所有來到新環境的新鮮人一樣,對這座繁華的城市充滿了善良而美好的期盼和憧憬。
可惜,現實往往並不像想像中那樣的美好。
和以前的學校一樣,後輩要聽前輩的,犯了錯就要被老師罰跪,任勞任怨任打任罵。這倒是無所謂,畢竟,以新禹的聰明,打從小學一年級以後就再沒被罰過。
然而不同的是,新禹是從地方上上來的,儘管新生報到時白襯衫加西裝褲顯得乾淨整潔,但常年陽光下曬黑的皮膚加上一口方言讓他在一眾新生中顯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或者說不受歡迎更恰當一點。
要說完全無動於衷,那是不可能的事,那時他剛十六七歲,以前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現在是狗不理,怎麼說都會受些影響。
要說是特別悲傷,那倒也不至於,好歹也是條漢子,頂多算是……有點不開心吧。
不過這點不開心,在見到她的時候全都沒了。
她比他大一歲,是他的初戀。
他們兩個見過,在暑假的時候。他每天送魚都會經過一家拉麵館,她是拉麵館老闆的親戚,也在拉麵館幫忙。從見她第一面開始,他就變得傻乎乎的,以前的伶牙俐齒都沒了,整天只會問「吃飯沒」,「覺睡好沒」,連他自己都鄙視自己。
暑假過後,他甚至以為他們再也見不到了,沒想到她居然和他一個學校,真幸運。
於是他的問候語變成了「吃飯了嗎」「睡得好嗎」等幾句簡單的首爾話。
真是傻得不能再傻了。
可是就算這樣傻,她還是會認真地聽他的問候,然後有些羞澀地回答他。
他覺得,自己也不是全無機會的,不是嗎?
日子就這樣過著,他每天都期待著第二天和她相見的時候。
直到有一天,她的好友跑到眼前,說她被人抓走了,因為有人看上了她,她不同意,所以就被抓了。
心像火燒一樣的著急。
衝著一個同學借了摩托車,從首爾騎了幾個小時到釜山,終於在釜山大橋下面見到了她,和十幾個同樣穿著校服的小混混。
他從小就不喜歡打架,只是架不住跟哥哥們一起長大,男孩子是少不了打架的,結果時間長了,就算不鍛鍊也鍛鍊出來了。
於是,姜新禹1vs17的傳說,就是這麼出來的。
架也打了,英雄救美也救了,他還是不知道怎麼跟她說話。
所以,直到她上了車,兩個人一直到了首爾市內,他才停下,把頭盔摘下來,想著問她「你家近不近」,想送她回家。
結果張嘴卻是:「你們家抓狗嗎?」
那時他還是沒研究好首爾話,結果用了慶尚道的方言……和首爾話的敬語,直到她哭著說了句「我們家不抓狗!」就跑了,他還是沒反應過來自己說錯了話。
想想看,在飽受驚嚇之後,有一個人為了你和十幾個人拼命,就算受著傷也要堅持送你回家,感動的不得了的時候,那人卻問了一句「你們家抓不抓狗」,是個人都會抓狂的吧。
這可真是個笑話。
可他卻為了這個笑話斷送了自己的初戀。
真是不知可悲還是可笑。
其實,這個啼笑皆非的笑話背後還有個後續。
他因為打架受了傷,不得不請假躺在醫院裡,來看他的人有幾個,雖然不少都是來看熱鬧的。就這樣,他在洗手間裡的時候聽到了一段對話。
「姜新禹這小子,還挺狠的,腿都打折了也跟平常一樣。」
「那又怎樣,還不是個傻子,金泰熙和韓熙真都交往多久了,全校也就他一個不知道,要不是金泰熙上個學期轉去了釜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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