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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流沙这么能说,倒显得阿笙太过寡言了,面对阿笙的一言不发,流沙咬着大苹果的同时,会看着阿笙的眼睛:“姑姑,什么时候我能像你这么安静就好了。”
阿笙笑,像她这么安静也不好,就像叶子落进湖水里,如果连一丝水波都没有,旁观者岂不怅然?
她不是安静,只是习惯天亮后尽量忘记前一发生的所有不悦,给心腾出最宽敞的空间,以便接受更美好的事物。
跟她母亲一样,依依喜欢晨晚间散步,沿着街道慢吞吞的走着路,毫无目的,走到哪儿算哪儿,若是累了,就找地方坐下来歇一歇,或是原路返回,或是打车回去。
流沙每天早晨起床,都会迷迷糊糊的下楼,然后站在院子里晒一会儿太阳,待吃完早饭精气神回归,便会兴致勃勃的陪阿笙出门。
家里有做饭的佣人,陆子初安排的,但阿笙很少有用到她的时候,兴是佣人跟陆子初报备过这事,要不然陆子初也不会打电话给她。
陆子初问:“怎么把佣人给辞了?”
“流沙喜欢吃中国菜,我下厨会比较好。”
“好办,找华
tang人过去......”
“还是算了,跟陌生人相处太费心力。”
阿笙不愿找陌生人,那就找熟人照应着。陆子初有意让陈厨暂时先过去,若不是被阿笙拒绝了,陈厨怕是真的会飞过来。
在英国家里住了这么长时间,阿笙和周围邻居倒是从未见过面,别墅与别墅间隐蔽性很高,家家户户注重**,恐怕拿着望远镜也偷窥不到任何情形。
流沙比阿笙有本事,若是早晨她外出散步,会有徐源或是贺蒙跟在她身后,所以阿笙倒也不怕她跑丢了。这日早晨回来,她先去厨房帮阿笙把早餐一一端出来,摆放在餐桌上,这才走到厨房里对阿笙说:“隔壁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瘦瘦的,个子不算太高,好像是一个过了气的歌手。”
阿笙倒是在两天后的黄昏见到了那个流沙口中的过气歌手,别墅门前都有长长的青石板路,男子坐在花圃台阶上,正低头摆弄着相机。
夕阳映着他的脸,流沙在这时候用英文叫了他一声“叔叔”,男子抬头,温和的笑着。
他叫马丁,看外貌以为这人会很难相处,但就在当晚,马丁亲自登门造访,他是来送酒的,说是新邻居见面礼。
马丁家里珍藏了很多的红酒,他不爱喝酒,但很爱品酒,他说这两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就像他开了一家咖啡屋,总是赔的时候多,赚钱的时候少,但他从未放在心上,他说开咖啡屋是为了兴趣爱好,是为了开心。
阿笙作为回礼,邀请马丁入屋一起共进晚餐,许是兴致高,马丁和流沙各自碰杯喝了半杯红酒。
阿笙没喝,她戒酒很长时间了。
席间,马丁看着阿笙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笑道:“我见过你先生,只不过离得远,看得不是很清楚。”
阿笙笑笑,没把马丁的话放在心上。
“他对你很好。”马丁嘴里忽然间又迸出来这么一句话。
阿笙这才愣了愣,不解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有时候外出,他会开车跟在你身后,好像担心你会走失一样,当然这一切你都是不知道的。”
阿笙:“......”
这些事情,若不是马丁说起,她怕是一生都不会知道。
饭后,马丁让家里的佣人取来了吉他,在欢快的旋律中,和流沙跟随着节奏晃动着身体,纵使不再是歌手,却依然会为音乐痴迷,灯光下生动的表情,让四十多岁的马丁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像个开心的大男孩。
阿笙走到沙发前坐下,沙发上的靠垫很素雅,都是陆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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