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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信無奈,「我都不是書法系的,當然不可能畢業後還練字,一定退步了。」
于格不管,仗著自己是病人,就是指著床邊的字帖。
仲佳噗哧一聲笑出來,「沈師兄你就寫吧,老師一直憋著這口氣呢。」
其他學生也跟著起鬨,「我們也很想見識一下。」
被趕鴨子上架還是頭一回,但無奈這是沈信的老師,而且老師還得病了。
沈信摘下墨鏡仔細看了看于格,確定于格的癌病不會輕易再復發後才拿過字帖。
「那好,要是寫的不好於老師可不要生氣。」
說實在話,沈信真的很討厭寫字,但他的特長說來說去也就只有一個寫字好看了,他好像是那種天生的書法苗子,從小寫出來的字就好看極了。
小時候這是沈信的噩夢,長大後他依舊不喜歡寫字,但也沒有小時候那麼排斥,要是可以讓于格高興,他也不介意寫。
沈信執筆的時候幾個學生就湊過來看,他們在學校里不知道聽于格提過多少次沈信,那種遺憾勁是實打實的。
他們還好奇打聽了好久,才知道沈信是一次書法比賽的冠軍,于格看到冠軍不是他們書法系的就以為有內幕找上門去,於是主辦方給他看了沈信的參賽作品,于格當時就茶不思飯不想,一定要找到這個學生才行。
然而沈信死活不轉書法系,他就是愛理科,更不想去書法系保研。
落下第一個筆畫,幾個學生眼睛就一亮,等沈信寫完三個字後他們是真的理解了為何于格會一直惦記著沈信。
只能說這就是天賦的代名詞吧,落筆行雲流水、瀟灑自如,他們甚至覺得這字不亞於現在的一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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