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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不好意思的吐吐舌頭,「哎呀我爸媽不想我離家這麼遠,而且我覺得留在本地蠻好的。」

「嗯,很方便。」何以初淡淡道。

女生俏皮的眨眨眼,看了眼自己的筆跡又看看何以初的,忍不住一邊喪氣一邊誇讚:「你的字真漂亮,有沒有什麼練字的技巧啊?」

何以初便也循著她的視線看向自己寫下的字,鋼筆字寫的清新雋永,整體看上去很是秀美,但仔細觀察的話,就會發現落筆後的每一個筆鋒都是犀利冷峻的,像是每一筆每一划都用了力,這種字很特別,卻也異常的好看。

何以初眨眨眼,思緒一瞬間飄的有些遠。

他這一手筆跡,是沈霄手把手握著他的練出來的。

何以初小時候的字不算漂亮,但是很工整,一看就是小孩寫出來的那種,一筆一划都規規矩矩的羅列堆疊,標準的寶寶體。

但沈霄不一樣,他的字從小就凌厲大氣,走勢充滿攻擊性,偶爾的連筆也不失遒勁。

沈霄笑話何以初的乖巧小孩體,何以初喜歡沈霄寫出來的那種字,他覺得很酷,很帥,就跟他哥哥這個人一樣。

於是他纏著沈霄讓人教他,沈霄被他纏的不耐煩,最終出了一本字帖給他,讓他慢慢跟著寫。

但小時候的何以初是個急於求成的急性子,練了幾張紙之後也不見改變,他就有些著急,委屈巴巴的去找沈霄,抱怨他的方法不管用。

沈霄嘆口氣,最後竟是把他直接抱在了懷裡,大手包裹著他的小手,一字一頓的帶著他練字。

那大概是何以初平生第一次產生寫字好玩這個想法,也是第一次喜歡上了寫字。

雖然這樣下去一連好幾天,何以初的字依然不見任何好轉,但鬼使神差的,他竟然再也沒有嫌棄過進度慢,也不著急自己能不能練好了,他覺得窩在哥哥懷抱里被他握著手寫字真的好幸福。

他不著急了,反倒是沈霄一邊引導著他寫字,一邊在他耳邊安慰:「練字不是隨便寫寫就能一蹴而就的,多點耐心,找到適合自己的字體,多練習,你就一定會進步的。」

小小的何以初懵懵懂懂的點頭,後來他就練成了現在這樣的字體,又乖又凶,融合了他跟沈霄的兩種特質,且怎麼改都改不過來了,但確實賞心悅目。

而面對女同學的詢問,他總不能說讓他去找個字寫得好的哥哥,於是只能把當年沈霄告訴他的悉數說出。

「多點耐心,勤加練習,總會寫出來好看的字體的。」

就像他不可能告訴閆航,他選擇這所大學,雖然有一定的想去看雪的成分在,但更多的還是因為,幾年前沈霄跟他約好,要一起去這個學校。

雖然知道沈霄很大可能食言了,他也不再抱有什麼期待,但何以初認真想了想,好像除了這所大學,他也跟其他沒目標的學生一樣,沒有什麼特別想去的地方,沒有了解過什麼高校,也沒什麼堅定的目標。

他覺得,或許那裡就是他的終點。

他其實什麼都知道,他知道他跟沈霄談戀愛要面對的不僅僅是同性戀這一個問題,他不是沒有了解過德國骨科,有一段時間他陷入了長久的掙扎跟茫然,他甚至一度懷疑自己的精神狀況。

可有些感情是克制不住的,他覺得只要沈霄也喜歡,那他們倆一起,就什麼困難都不害怕了。

所以他義無反顧的告了白,還期待著對方給他同樣的答覆。

可是沈霄不喜歡他,甚至討厭。

他現在已經想通了,從此以後,他跟沈霄便再也不相欠了。

高考成績出來後,何以初的成績超過瞭望城大學錄取分數線三十分,他終於得償所願,也選擇了自己最感興趣的專業,五年制的臨床醫學。

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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