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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進是李韶華那時最好的玩伴,甚至玩伴二字遠不足形容他二人的關係。分明是未曾表白的愛戀,和人之初的青澀體驗。
阿進的父母都是西屯煤礦的雙職工,因為李父的貪婪分文未得,被逼無奈只得幾次三番上門討債。而當年上門逼死李母的,就有阿進的父母。
那是李韶華高考的前夕,一個頗具威望的工人吆喝了十幾位工人代表一起上門向李母討說法,李母既不知道丈夫的下落,也拿不出更多的錢補償,只得一遍遍的道歉,一遍遍的流淚。
他們一直鬧到半夜才走,還搬走了電視櫃裡的黑白電視和一個小豬儲錢罐。
當晚,李母便喝了百草枯,等李韶華回到家時,人已經要不行了。
李韶華記不清自己當初是怎樣把母親送去醫院,也記不清自己是怎樣眼睜睜看著母親在無盡的折磨中死去,這段記憶仿佛因為太過痛苦而自動封存,只留下幾段殘缺不完整的印象,無論怎麼回憶,都帶著霧裡看花的模糊。
他麻木的將母親火化,麻木的辦著後事,又麻木的參加高考,踏上了去北京的旅程,從此再沒踏足過西屯鎮一步。
阿進後來無數次找他,向他道歉,向他求饒,卻最終沒得到一個原諒。
其實他們的故事裡,又何曾有誰可以原諒誰。只有白花花的屍骨,與隔了時光的往日黃昏,無論說什麼,都是枉然,不如忘了。
第17章
後來,他時常會覺得,自己是個沒有根的人,所以只能飄在空中,浮在水上,卻永遠落不了地。
李韶華回到北京後,清遠集團的副總做東,再次宴請了周行之、李韶華以及當時負責法律合規的律師楊眉。
晚飯結束後,周行之抓住李韶華的手,卻只得到一個冰冷的眼神。
周行之皺了皺眉頭,說,「韶華,快回來吧。」
李韶華微微眯起了眼睛,細細地打量著眼前的男人,然後勾了勾嘴角,笑出聲來,說,「周行之,你能不能別這麼自作動情,你以為我能有多喜歡你,嗯?」
周行之低了低頭,悶聲說,「韶華,我愛你啊。」
李韶華伸手拍了拍周行之的臉,稍微湊上去一點兒,小聲說,「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但我不愛你。」說完,他抬起自己的手,就著月光看了看,「嘖,這些天可真是夠忙的,連戒指都忘了取下來。」說完,他將戒指拽了下來,隨手拋在馬路上,對周行之說,「你若是識相點,就快點簽字,別再來煩我了。」
周行之盯著那枚被李韶華拋在路上的戒指看了好久,最後抬起頭來,眼裡含著淚,說,「你是不是有了新的······新的男朋友?」
李韶華揚頭看著他,沒有一點遲疑,斬釘截鐵的說,「是啊,他比你可厲害多了,我們一晚上啊,幹了四次。」
周行之往後退了兩步,拇指不斷摩挲著自己手上的戒指,兩個人在馬路邊僵持著,最後周行之才自嘲的笑笑,說,「韶華,如果早知道我們的緣分只有這短短的五年,我一定會在第一次見到你的那個晚上就跪下來向你求婚。」
李韶華輕蔑的說,「如果早知道你這麼傻這麼麻煩,我當初肯定不會跟你上床。」
周行之像是無法忍受般迅速打斷了他的話,過了許久,才說,「以後你照顧好自己,我不會再來打擾你了。」
李韶華點點頭,說,「最好如此。咱倆啊,就此生不見吧。」說完,拿出手機,打開微信瞥了一眼,說,「那我就先走了。不用送。」
周行之看著李韶華的背影遠去,最後坐上一輛停在輔路上的雷克薩斯。
他往前走了兩步,將那枚被丟棄的戒指撿了起來,塞進襯衣左胸上的口袋裡。
初春時節,公司的前台小姐給李韶華送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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