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小说吧】地址:www.xiaoshuob.cc
也许我能让琳琳来把她变的听话一点,但我不能这样做,那她就不再是她了,将真正意义上的变成尸体死去。
在躺到天黑后,我谁都手都没有牵自己爬起来了。
很沉重很沉重,像是地面吸住了我的一部分剥离才能拼命爬起来,只要不去想过去,不去想我的记忆,不去想我的名字,不去想我是谁,才能以装满痛苦的躯体站在无尽的尸体前,站在人前。
走了多远,去了多少个地方呢,我没有数也不想数,都是尸体把它们遣散就很空,那么高的楼房那么安静的城市只有我一个活着的存在。
天上有飞机飞过也不会注意到我是还活着的尸体,被雨水浸泡湿透到骨子里也不会腐烂,但在风里抽太多的烟真的不会说话,声音会变调,像哑了。
梳子不见了,是塑料的,在找了一把是木的,睡觉前我都会给她们梳一遍头,她的头发太长了总是被风一吹就散乱,一梳下去都动不了,像是被纠缠住了一样卡的死死的。
我最不缺的是时间,在她头发里我拿出了五根针,两条钢丝四把刀片,解下来这些东西可是废了一天功夫,可能还有一些没找到,每天光是梳她一个人的头发就过去了一个晚上。
我得尽量做到不去扯断她的每一根头发,因为每掉一点就不会再长了。
我没什么手艺,偶尔想编个发型都难,搞来搞去也只有给琳琳扎小辫,给她把长长的头发盘起来,这么做后果就是她没办法用刀片去杀人,有点儿幽默,习惯性的在脖子后面摸来摸去什么也摸不到,只能用咬的弄的满脸血。
小时候我时常不能理解,为什么女孩子会喜欢给娃娃不断的换衣服,这有什么好玩的,现在我倒认为这还真挺好玩的。
除了这个,我好像也没什么可以为她们干的了。
就这样走走停停,我当初第一条养的狗为我收获了饼干,也就几个月没见他变的健康多了,看人洋溢着发光的笑,干净体面的在人中找了个女伴,这不影响狗要对我卑躬屈膝的欢迎。
但我总感觉他还对我有所保留,鞋穿的比我要新,特别是他无名指上的钻戒太闪亮了有点讨厌,幸福能让他们忘记痛苦,也会忘记我。
当它问还需要为我做些什么的时候,我拿走了他的戒指像是玩抛物游戏一样,随手扔在地板的某个角落让他去捡并告诉他。
我想要人们一切所视为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