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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說屋子裡看不見的情況怎麼解決,首先要確定,胡先家的二狐,是不是能聽命令撿東西。

胡先非常有把握,他先是自己走到了簪子面前,從懷裡掏出個瓶子,在簪子上抹了點東西,然後退了回來,拍了拍二狐。

「二狐,上。」

「……」葉彩唐十分不解:「為什麼叫這個名字,狐二也比二狐好啊。」

她記得似乎哪個消防隊有個二驢,在一場全國大賽上和一副護具一見鍾情難捨難分,然後一舉成名,成了全國皆知的顯眼包。

有一點點不好的預兆。

「因為它哥是大狐。」胡先說:「」

葉彩唐有點明白了,狐狸畢竟是狐狸,你跟它直接說話,他也聽不明白,必須有一些明確的指示。

對動物來說,最簡單的就是氣味。

你必須讓二狐聞到一個特殊的味道,那樣它才能循著味道找到來源,再把這個東西叼回來。

二狐果然不負眾望,左聞聞右聞聞,很快就跑到了簪子旁邊,嗷嗚一口咬住,叼了回來。

胡先很滿意,從懷裡摸了點小零食給它吃。

「怎麼樣。」胡先說:「二狐挺機靈吧,我試過,三十丈內的氣味,他都能聞出來。別看它這麼大,其實是毛,很蓬鬆,很小的洞也能鑽過去。」

葉彩唐蹲下身來:「我能摸摸它嗎?」

「可以。」胡先說:「摸吧,它還小呢,脾氣溫和,不咬人。」

葉彩唐於是伸手摸了摸。

二狐扭了扭。

「還挺彆扭的呀。」葉彩唐說:「不過毛還挺軟的,挺舒服。」

二狐又扭了扭。

胡先由著葉彩唐蹂躪小狐狸,說:「你們剛才想必也聽見我說的了,大人,我研究了很久,無論是狐狸還是什麼,如果想叫它精準的叼走某一件東西,一定要有一個標記。」

「顏色也可以,有些動物喜歡金燦燦的東西。味道也可以,味道比顏色會更準確一點,只要訓練好了,它們可以順著味道進入只有一個小動的地方,將沾染了這個味道的東西叼出來。」

葉彩唐聽明白了。

在之前的失竊案中,丟失的物品是五花八門的,金銀首飾,寶石,甚至還有小件的古玩。

丟失的時間都是深夜。

丟失的地方,是沒有人,也沒有燈的。

即便是寶石之類,也要光線照射才能光芒閃閃,所以賊人必然是訓練了小獸通過氣味尋找獵物。

可這這些物品是怎麼會有氣味的呢,賊人就在身邊,未必一定進出過庫房,但是,一定近距離接觸過這些物品,留下過味道。

狐狸,兔子(2)

這麼一說,這賊人的範圍就縮小了。

本來是一起詭異懸疑的案件,現在變成了一件普通的案件。這就好辦了。

在物品丟失的那段時間,在失主的身邊,同時出現的人,就是兇手。如果這個人還養著小動物,那就確鑿無疑了。

失主七七八八都被找來了,回憶了當年的事情,一對質,還真有一個。

「是一個皮毛商人。」其中一個失主說:「穿的很雍容華貴,他賣的狐皮披風,真的是我見過最好的狐皮披風。都是狐狸肚子上那一塊的皮做成的,又軟又棉。」

也不知是聽懂了還是沒聽懂,二狐縮起了脖子。

葉彩唐給二狐捂上了耳朵。

別聽,是恐怖故事。

失主說:「就是因為這個,我們慢慢熟悉起來。他對珠寶古玩很有見識,說是想開開眼界,我就帶他看了我收藏的一些珠寶,他很有禮貌的,只是欣賞,絕對沒有往懷裡揣的東西,我也就沒多心。」

所以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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