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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夺门之变(下)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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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实有功”,表示承认于谦的功劳。徐有贞提醒他说:如果认可于谦,就等于承认了朱祁钰合法,如果朱祁钰合法,那咱们又是夺门,又是复辟,不就师出无名了吗?朱祁镇点头:于谦必杀。明知于谦有功无过,还加以杀害,朱祁镇总是把自己的私欲置于国家民族利益和公道正义之上。

杀人总要有个罪名吧?给于谦找罪名还真难,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于谦符合儒家的一切标准,基本是个完人。找不着?找不着不找了,给他安个“意欲”的罪名,虽然你还没犯罪,但你想要犯罪。历史真是惊人相似,当年秦桧杀害岳飞的时候,找不到罪名,用的是“莫须有”(可能有、也许有、不一定有)三个字做借口,当真是“意欲岂殊三字狱,英雄遗恨总相同”。

杀于谦是为自己的行动正言,在古代皇帝永远没错,因此每次造反都要把过错推在大臣身上,于谦是朱祁钰的重臣,又是推举朱祁钰做皇帝的主要人,自然要杀他。

于谦不是那种为了保住自己就任凭天下大乱的人,要不然北京保卫战他也不会站出来了。就是可惜了于谦,本来的剧本应该是遇明主,做名臣,结果搭上朱祁镇这么一个皇帝。朱祁镇不是什么好皇帝,这是后世公认的,但他废除了千年以来的殉葬制,这点还是不错的。历史总结一点,朱祁镇不是个好皇帝,是个好人。朱祁钰是个好皇帝,也是个好人。

大明皇城崇文门外,于谦反绑着双手跪在刑场上。大臣们还在朝堂上激情互喷,唯恐量刑太低让皇帝不过瘾。明英宗起初津津有味,听着听着忍不住暗骂道:曰他娘的大明律。于谦罪当抄家灭族!于谦推荐过的人全部处斩!于谦的罪行要写成告全国同胞书!看见有人牵了头老母猪准备发言,刑部领导连忙拍板结案:于谦当斩、家产充公、亲族即刻发配边疆。

手起刀落,身首异处。这一刻,朱祁镇对于谦的死由愧疚变成愤恨。庙堂之上竟没有半分公理,而自己正是这满朝私怨的形象代言人。你既然有本事将朕带回京城,为何要眼睁睁看着朕被囚禁7年!为何朕的亲弟弟废黜太子时一言不发……。帝王座下,从不缺名臣枯骨。千秋民生,大不过帝王家事。

对于谦的死,在情理之中,就你一个人廉洁,就你一个人心系朝堂社稷,就你为国为民,于谦啊于谦,在你的清白人间梦里,别人都沦为自惭形秽的魑魅魍魉。

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大明铁骨,终于活成天底下最孤独的人!一国不容二君,各方势力纷纷打起小算盘,只有于谦是个例外。在被诬陷时,与于谦一起被捕的王文还要据理力争。

于谦笑了:是石亨他们要我们死而已,有什么好争的。在卑劣小人那里,只有利益和风险,哪有什么是非曲直?君子企图和小人争论是非曲直,白费口舌而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是真正的高尚无私之人。

他身居高位,不结党营私,不发展自己的力量,一心为公。

他在微妙时刻,不作乱,试图以光明正大的方式,立定储君,实现平稳过渡。

然而,于谦不发展自己的力量,有人会发展自己的力量,于谦避免内斗,想平稳过渡,有人却不择手段要以混乱为上升之梯。

人心之险,险于山川,总有那么一些人,内心阴暗,私欲膨胀,践踏良知底线。杀害了于谦,他们的结局就好吗?距于谦被害仅仅四个月,这个利益小团体就开始了相互撕逼,最终徐有贞被流放,石亨死于狱中,曹吉祥被凌迟。论过河拆桥的本事,谁比得过朱祁镇!

在这一场生死决斗中,没有血流成河,也没有刀光剑影,只有一把钝刀子,慢慢地切割,章子俊是知道有这一场“夺门之变”的,就去信李贤,“朝堂到了多事之秋,学生风闻将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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