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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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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何夕是从陕地入的川地,在陕地她先后跟几位大厨学习白案手艺,每天每夜地和面团打交道,从饺子到饼到面条,一入川地,顿觉整个人都被解放了出来。

川菜内部也自分派系,被当地人称为:上河帮,下河帮,小河帮。

上河帮又称蓉派,那些大厨们恪守规矩,手艺世代相传,要求的调味精湛,用料考究,味道传统。在那里,“传统”是一个非常重要地判断美食的标准,很多外来的厨子在那里折戟,因为不够传统,所以不够美味。但是这样对传统的坚守也让一整座城市充满了对食物的尊敬和自豪,名门林立,全民爱吃,是无数厨子提高厨艺的天堂。

沈抱石联系了一位姓黎的故交好友,用家传的鲍鱼烹饪手艺交换他教会沈何夕二十道正宗川菜。

与上河帮相对的是下河帮,一样的味型,一样的食材,因为不一样的气质演化出了截然相反的另一种美食态度。多变、求新风气让下河帮历年来新菜不断,兼之又能和各大菜系融和借鉴,随着新菜的在全国的推广,下河帮成了闻名全国的川菜代表,风头盖过了上河帮。

对上河帮和下河帮之间的事儿全然不知的沈何夕先是在下河帮的地界儿里呆了三天,三天九顿饭吃了五种完全不一样的回锅肉之后,她对下河帮变化多端可以自由发挥的做菜态度大感兴趣。于是,她第一次自己主动出击找了一位苍蝇馆子的老板学厨艺。

那个姓黎的大师被她完全抛到了脑后。

直到三个月之后,上河帮领军人物,黎端清老先生亲自出马把她拎到了自己家的厨房里。

现在想想,白天坐着在楼宇间神出鬼没的公交车去馆子里当小工,晚上在渝地的夜市上卖小吃,一边卖一边吃自己同行的,偶尔入了深夜再去吃一顿麻辣火锅,日子过得粗放又简单,麻麻辣辣,清清爽爽,正如下河帮菜系的别名:江湖。

一菜一格,百菜百味……每道菜和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格和姿态,就像性格多样的人们凑在了一起一样,就有了江湖。

沈何夕突然觉得自己饿了,强烈的饥饿感冲击着她的内心,就算在肠胃里填了十万斤披萨也完全无法抵消这种空虚。

干脆,换身衣服,她拎着钱包去了24小时超市。

超市里的东西可选的不多,买了鸡胸肉、黄瓜、豌豆、西红柿,接着又买了一打鸡蛋。

新买的保温饭盒这次能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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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啊,不是只有周末才会有这种撒旦的诱惑么?”迈尔斯顶着一头乱发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随便抓一件套头衫就跑到了厨房。

“我昨天晚上三点才睡觉!上帝啊……真香啊。”走到餐桌前面,迈尔斯一脸嫌弃地倒了一杯咖啡喝了下去。

“我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自己几点回来的?迈尔斯,我警告你,以后我每天都会十二点锁门,而且会带着耳塞睡觉。”

“哦~哈维,带着耳塞睡觉是老人才干的事儿,虽然你已经过得好像四十岁了一样,但是……天啊,那个东方女巫在做什么?她要用气味来召唤那些奇怪的光头神明么?”迈尔斯咽了一下口水。

哈维吃了一口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披萨,正直严肃的脸上闪过一丝嫌弃。

“好像有辣味,又不像印度菜,好像还有蔬菜和糖的味道……”迈尔斯相当专业地点评着空气中诱人的气味,整个人的上半身都探出了窗子。

在他身后,哈维站起身,大步向房门走去。

与其在这里假装是灵敏的犬类,还不如当那个主动出击的猎人。

鸡胸肉用刀背拍松,快刀切成小丁儿,接着放进盐、料酒、淀粉、蛋清,沈何夕带着一次性的塑料手套把鸡丁抓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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