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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叽。”
两道倩影如蜻蜓点水般在黑烟上飞掠而过。她们的脚底踩出无数水花,却看不见涟漪。
“呕,这玩意到底是烟还是雾,下面居然还有水,真恶心。”
“应该不是神域。”
身着白无垢的女子神色凝重,而与她并驾齐驱的,身上只有几条白布包裹,头顶圆盘的女人同样面露厌恶。
无疑,这两人就是天照与泰芙努特,在感受到神技的第一时间,她们就向着神力反应的地点急速前进了。
“施法者的位置没变。”
“以为自己远离战场就能安然无恙了吗?切,怂包一个。”
“他肯定已经感知到我们朝他那边去了,至于为什么不移动,这一点也很奇怪。”
“或许是施法了就不能中止?”
“这是最好的情况,但也是最糟的情况。我们得快点了。”
”不用你说。“
瞧着天照身上臃肿而华丽的神装,泰芙努特颇有兴趣地开起了玩笑:“要不是考虑到你这身笨重的衣服,我可是马上就能甩开你的哦。”
“完全没必要。”
淡淡说完,天照率先加速,瞬间甩开泰芙努特数十米远。
“这女人。”
泰芙努特一声冷哼,迅速跟上。
路上,两人不再说话。前方的天照露出娇好的身形,泰芙努特看在眼里,心里却一阵乱想。
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人选是湿婆敲定的,没人对此有不满或异议。没有共同话题,两个素不相识的女性很难成为朋友,但对泰芙努特而言,她完全没有这种顾虑。
她很庆幸自己的临时搭档不是男人,不然的话她一句话都不想说。
除非是闷骚或钢铁直男,只要跟女人一起,男人会主动活跃气氛,掌握谈话的主导权。他们的肢体语言会变得夸张,眼睛会乱瞟,聊天中也会带点玩笑或黄段子,这都是男人求偶的本能与技巧,泰芙努特能理解,但她厌恶男性的程度不会有丝毫的减少。
说的直白点,,这个原名鲍莎的女人,只喜欢女人。
因为小有姿色,见过无数次男人眼神的泰芙努特脑中形成了这样一种刻板印象——她从来只是男人心目中的意淫对象。
哪怕成为了参战者,凡是见过她神装的男人想的都不是畏惧自己,而是如何才能“征服”自己。
泰芙努特自认天下男人一个样。
那就是恶心。
她厌恶本性肮脏,自以为是,明明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的男人,更厌恶身娇体弱,不思进取,天生处于被保护一方的女人。
她厌恶有这样想法的自己,同时又厌恶这个证明了自己扭曲的想法是正确的选神之战。
总之,泰芙努特讨厌的东西很多。最讨厌的东西无疑是男人,最喜欢的是好看的女人。
男人好女色是邪恶,女人好女色即是正义。
二人一心赶路,不到三分钟,她们便到达目标所在的位置。
早在100米开外,她们就借助天上隐隐的雷光看到了目标人物,不如说想看不到都难,因为他就光明正大的站在十字路口的正中央。黑色兜帽盖住眼睛,全身都是黑色的衣着,简直跟黑漆漆的环境融为一体。
男人脚底正源源不断地涌出浓稠的黑色烟雾,这证实了他参战者的身份,他就是这不详神技的始作俑者。
天照与泰芙努特在他20米外站定,烟雾只浸没了她们的小腿肚。泰芙努特直接发问:“你是哪一边的?”
“你猜?”
黑衣男子爽朗一笑。
“我没打算跟你啰嗦,在你介入这场战斗的时候就已经是我们的敌人了。不说,那就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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