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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1)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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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简乔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瓣贴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为我而活,我也为你而活。爱不是毁灭,是希望。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他喘了一口气,脸颊微微泛红地说道:我不但要活着,活在你的土地,还要与你一起共度之后的每一天。我也爱你,看见你就想笑,不见你就思念的爱你。想吻你,想抱你,想占有你同时也被你占有的爱你。

他放开雷哲的手,退后一步,缓缓绽开一抹恬淡的笑容,口里却吐出一句粗俗的话:去你妈的朋友,我现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只想和你做/爱。

他解开衬衫纽扣,从衣领里揪出一条项链。

雷哲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死死盯着简乔,眼珠里爬满血丝。他的气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头压抑着暴烈情绪的猛兽。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一切,这是最最美妙的梦境里都不会听见的爱语。

它们烫得吓人!

雷哲盯着简乔精致的锁骨看了一会儿,然后才看向那条项链,瞳孔随之一缩。

这条项链的吊坠竟然是那块山水玛瑙。它原本被简乔锁在保险柜里,不舍得让任何人看见。可现在,简乔竟把它打上一个小孔,挂在了脖子上。

简乔把项链摘下来,递过去,轻笑着说道:你曾说我对待它的方式其实就是对待自己的方式。那么我现在把它送给你便等同于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你要吗?这句提问像重锤狠狠敲击在雷哲的心头。他陷于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脑终于在此刻清醒过来。他意识到,眼前的一切并非一个太过美好却虚幻的梦。于是他伸出手,飞快拿走了那条项链。

他一把拉开铁门,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简乔一点儿也不害怕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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