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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表哥确实是能力很强,既然选择了和孙磊一起干,拿到孙磊投的资金之后,很快他就把公司支了起来,而且逐步踏上了正轨。
但是他却没有接受孙磊提出的赚钱平分的意见,而是他也投了一笔钱,大约有五十万,占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权。
然而孙磊也不同意,最后好说歹说,以公司的事情都要麻烦大表哥管理为由,强行又给了他百分之五的股份。
最后,他俩开了一家名为磊鑫贸易的贸易公司,总投资一千万,孙磊占股百分之七十,大表哥占股百分之十,而另外百分之二十则留给了孙磊的大哥,孙鑫,现在由孙磊代持。
公司成立,孙磊给大表哥下达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帮孙磊把田里熟透的几百亩稻米找人收割完,然后找一个仓库,把大米存到里面。
关于这些大米,孙磊想到了另外的用途。
你黄家不是不让我在本市卖嘛,那我就不在本市卖,甚至我都不在现世卖,我直接卖到末世里去!
末世里粮食那么紧缺,我直接拿它来和黄金换卖,一斤大米,一斤黄金,肯定有大批的人愿意和自己交易。
毕竟黄金在末世里多廉价呀,又沉又软又没用,丢在地上都没人去捡。
孙磊越想越觉得这个想法有搞头,但具体该怎么操作,孙磊还需要好好想想。
毕竟末世里实在是太危险了,如果就这么傻不愣登的穿越回去,直接拿出大米找人做交易,再遇到江鹤那样阴谋自己吃大户的,都算好的了。
恐怕自己会第一时间被人抓起来扒的干干净净,和大胡子他们一样,给自己套上一个奴隶项圈,逼问自己关于大米的消息。
既然准备要回去了,孙磊觉得自己就需要好好准备准备了。
首先要准备的就是武器。
穿越了末世两次,孙磊觉得他要是再去的话,最重要的是还是该考虑如何保全自己。
枪自己已经有了,但是它并不保险,人可能会怕它,但是丧尸可不会怕。
再说它虽然装了消音器,但它还是会有不小的声响发出,还是会有可能引起丧尸的注意。
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枪里的子弹没有几颗了,面对动辄如潮水一般涌来的丧尸,这把枪的意义真的不大。
而这次去末世该带什么武器,孙磊早就已经想到了。
复合强弩!
声音小,威力大,最重要的是自己可以带许多支箭,还可以回收,根本不怕消耗问题了。
还有就是,最好能弄到一批炸药,对付尸潮,孙磊还是觉得这个东西更有用。
但这些玩意儿都属于违禁品,孙磊一时不知道在哪弄到手,心中有些为难。
不过很快,孙磊的这些为难就烟消云散了。
这都是因为一个人上门了。
这个人就是来送钱的扛肩龙。
“嘿嘿,磊哥,我来给您送钱来了。”
这次来的扛肩龙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股桀骜不驯的气质,连小弟都没带,自己提着钱就来了。
看着孙磊,满脸堆笑,也不张口闭口“先生,先生”的了,张嘴就喊孙磊“磊哥”。
看的孙磊一阵发笑,这小子,还真踏马是个人才。
孙磊眼睛一转,计上心来。
“好,钱放那就好,坐下吧,咱们聊两句?”
“不敢,不敢,您说,您说,我站着就好。”
“怎么着,非得要我仰着头跟你说话呀?”
孙磊语气一变,扛肩龙立马吓得额头冒汗,但他还是没敢坐下,而是赶紧蹲在了地上。
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我哪敢啊磊哥,您说您说,我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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