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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俊,女的美,除了絕配我想不出別的說辭。

男的自然是我那英姿勃發的主子,至於那個女的,不巧我也認識。之前不是說過嗎,季家大小姐覺得主子身邊的書童是個男狐狸精,擔心書童勾走了主子的心智,所以就把季府一個其貌不揚的小廝送到裕王府,小廝不才,正是在下,而現在站在主子身邊的這個女的,就是季府大小姐——季清霜。

她騎著白馬,身披銀鎧,手握紅纓長槍,緊緊地跟在主子的身邊。

那時候,站在城牆上的我,認為這位千金大小姐在這偏遠苦寒之地待不了幾天,誰成想,在接下來的五年中,她從未離開這邊塞一步,身為一個嬌滴滴的大小姐,隨我們這群糙老爺們一起吃糠咽菜,一起征戰沙場。

就我個人而言,其實很想和其它同僚一般,把她當做戈壁上最美的玫瑰,在心中默默愛慕她。

可我實在做不到啊。

在接下來的五年中,我只是把她當政敵,而她把我當情敵。

我們兩個傢伙就沒消停過。

主子竟然也不攔著,任由我們鬧騰。

至於九王爺那傢伙?

他看戲看得可開心了,不時還添火澆油。

17、

這麼想來,在邊塞這七年,其實也挺操蛋的。

無論是戰事還是身邊的人事,從來就沒消停過,每天不是被這個拉去喝酒,就是跟那個打架,再不就是被主子他支使來支使去,又或者是被主子他姘頭季清霜欺負。

唯一還能算得上快樂源泉的事情,就是欺負主子的小崽子以及我的幕僚魏柯辛了。

這日子有什麼好玩的,有什麼值得留戀的啊?我把頭都撓禿了,都想不明白我為什麼會留戀這沒有錦衣玉食、高床軟枕的生活。

或許是只是因為待久了,習慣了吧。

我嘆了口氣,將主子送我的寶劍收入劍匣,留在我的軍帳。

這次進京,我不會帶著走這把隨我征戰七年的金蛟劍的,畢竟,我已經不需要再用它殺什麼人了,從進京以後我,我沒有上陣殺敵的機會了,反之,我會成為刀俎下的魚肉,淪為鍘刀下並不無辜的亡魂。

此次進京,我必死無疑。

京都的儒商徐玉闕八百年前就給我捎信了,告訴我老皇帝身體已經不行了,他不得不下決心剷除主子的勢力,為太子的繼位鋪平道路。現在京城的八王黨已經剩不下幾個了。老皇帝借著六十大壽召我入京,如果我去了,無異於羊入虎口。

徐玉闕讓我逃。

可我往哪裡逃啊,他可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先不論主子會不會讓我逃走,就算我逃走了,憑我那點人脈,估計不用三天就被主子捉了回來,到時候去京都就不是被人請著過去,而是被人押著過去了,臨死前還不能體面點死,我可不干。

如果我不想逃也不想去,去抱著主子的大腿哭,我覺著憑我們這麼多年出生入死的交情,主子大概有三成的可能性會不管不顧地保我,可這又能怎樣呢?到時候老皇帝正好有藉口來幹掉主子了,到時候大軍壓境,我們依舊都得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早點死,說不定還有機會被沒死的同僚收個屍體,晚點跟大家一起死,到時候連屍體都沒人管。

雖說,我感覺我的那群同僚……

給我開棺鞭屍的可能性更大。

講真的,有點後悔了,這七年啊,整整七年,我兢兢業業,奮不顧身,好不容易才踢掉了九王爺,混到了主子身邊二把手的位置,從末席混到了次位。

我怎麼就忘了。

人登高位,傾跌必重。

那老皇帝就是要拿主子的左膀右臂開刀,我的權勢反倒成了我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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