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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阔的庭院里种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庭院虽有些老旧,但是很干净,有一种历史的沉淀感。时代变迁,也不知这里换过多少任达官显贵,而这个庭院却一直坐落在这里。
此时,一个少年正在庭院里费力地挥舞着大扫把。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至少能吃饱饭,不用在生死线上挣扎。
“季书,大小姐虽然跟你亲近,但你可别生出怠慢的心思,好好督促大小姐读好书!如此,老爷哪天高兴了,赏钱从不吝啬。等攒够了钱,你还能赎出贱藉,出府自己去做点小生意。大小姐留你在身边陪读这么好的机会,你可要把握住啊!”
说话的人叫李安,人还不错,算是季书的室友吧。毕竟在下人住的大通铺里,这家伙可是季书的邻床。
“是是是。”
季书挥舞着扫把,敷衍着。
“唉,你这家伙,我可是为你好。你老是任由大小姐不读书,出去玩,迟早惹恼了老爷把你这个陪读换了,到时候丢了这么好一个讨老爷欢心赚赏钱的机会,你可别哭!”
身边的李安同样提着大扫把,听到季书的敷衍忍不住给了个白眼。
“啊对对对。”
“嘿!”李安拿扫把啪地打了季书的屁股一下,转身道,“我懒得说你了,你自己想想吧。”
说完李安就提着扫把离开了。
季书看着李安的背影笑了笑,他倒不是讨厌李安,而且和李安关系也不错,只是各有各的追求罢了。
“季书,你起这么早啊。”
一个少女和一个壮汉正走了过来。
这还早?
下人们,或者说好听点,家丁们可都是很早就要起来做各种准备了。
要知道即便同是家丁也分了数种,长工、短工和签了卖身契的仆役。
长工待遇最佳,说明雇主认可了此人的办事能力,这才有长期雇佣,例如管家、执事便是此类,他们在城中一般也有体面的身份。
短工多是家主所持有的土地上的佃农,府内需要办些酒宴之类,临时需要许多人手时才会叫他们来,因为他们本身就依附于士族持有的土地,饭碗在士族手里捏着,几乎无法拒绝士族子弟的要求,只要很少的工钱便能招来。
短工大都是临时的,府中最多、地位最低的自然是卖身的仆役,一生都要为士族服务,原则上只要不出人命,官府是不管的。换句话说,你如果不听家主吩咐,随便打断个腿根本不是个事。
季书哪敢偷懒啊?
唯一这个时候才起床的估计也只有大小姐王轻语了。
轻语旁边的男子叫祝云,字青山,职位是府中护卫,一手刀法刚猛异常,平日里负责小姐的安全,也算是轻语打小的玩伴,在府中是季书为数不多的比较熟悉的人。
“大小姐,早安。青山,早啊!”
季书停下扫把,转过身说道。
此刻,青山一脸忧郁地对着季书点头回礼,只看他的表情,季书就知道大小姐一定是又要打什么鬼主意了。
果不其然。
“走!和我们溜出去看看!”
轻语做贼似地低声说着,一边已经抓走季书的扫把放角落了,她的样子似乎异常的开心。
少女的笑容不由感染了季书,他亦轻笑道。
“大小姐,老爷今天不是要考你的针线功夫么?你还敢出去?”
“是呀。呵呵,可惜爹爹昨晚一高兴喝醉了,现在还没醒呢。哈哈!这就不能怪我了。走,咱们去蔡姐姐那玩玩,许多天未见了!”
女侠小姐得意的扬起鼻子,趾高气扬地说着。
若是针线、女工出彩被王允表扬了也便罢了,这逃过一次考校有什么可骄傲的啊?躲的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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