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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灼灼其华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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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垂统之君,即其一时之好尚,而一代之规模可以豫知矣。艺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定之尚文,端本乎此。太宗、真宗其在藩邸,已有好学之名,作其即位,弥文曰增。自时厥后,子孙相承。上之为人君者,无不典学;下之为人臣者,自宰相以至令录,无不摧科,海内文士,彬彬辈出焉。

定太祖常威“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用文吏夺武臣之权”主要是为了使常定王朝不致重蹈昌、楚的覆辙,并非出于“一时之好尚”,而是“今之武臣欲尽令读书,贵知为治之道。”

大定为推行文官政治奠定了雄厚的基础。然而,即便有着物质基础,却缺乏人才,这就使得大定重视科举制度的完善,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了一些有着真才实学的文人来治理这个国家。

科举做官人数的增加,“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开始成型。

王临川变法,更使“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达到巅峰。

现而今,士大夫已成特权阶层。而想入此阶层,唯走科举之道。

冯过算是甫入门槛,一步内一步外。

秀才,算不得什么,但十四岁的秀才绝无仅有,前途无量。

信州不缺豪商,亦不乏文人儒士,但似冯过这般早出名的并不多见。这,已不仅仅是潜力股,而是值得大手笔投资的对象。如何投资?最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当然是把他变成自己人。嗯,冯七郎尚未婚娶呀。

所以,冯沈氏很烦恼,那种幸福感爆棚无法宣泄不断叠加的烦恼。

并非矫情,人世间无论任何事物,太多都会引发不适,即便是所谓的幸福。

讲真,冯沈氏原本是念叨着要小七早日娶妻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开枝散叶方是为人子女者最大的孝心。况且,成家立业,男人得先成家才能立业,耽耽搁搁、挑三拣四的,很容易就错过“黄金年龄”了。

当然,这年头打光棍的并不多。

嗯,这个时空男女比例也是失衡的,只不过与那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恰恰相反——男少女多。

尤记得,那个时空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不乏中年)比比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钱的男人一个人有几个老婆,没钱的男人几个人一个老婆……咳咳,似乎偏激了……更离谱的是,结婚彩礼节节攀升,某省的聘金竟然高达28.8万,再加上昂贵的金器(项链戒指耳环等)、新衣服、亲属见面礼、宴席费用等等,娶门亲得耗费近五十万。这是什么个概念?普通工薪阶层得不吃不喝工作十年方能攒这笔钱。更要命的是,还得有车有房。这就难怪好些男人成为“单身狗”了,真心娶不起啊。女人是绝不愁嫁的,即便是离异妇女再婚,也是张口就要八万八的彩礼……

这个时空倒是反过来了,男人不愁娶,老光棍绝无仅有。究其根由,还是因为战祸。

战国时期,要求女子在十五岁之前便要嫁出去,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则规定女子十二岁便要出嫁,大昌则要求女子需要在十四岁时嫁出去。杜牧作诗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些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此时早已嫁作他人妇。

汉高祖刘邦时曾规定:“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意思就是如果老百姓生了孩子,就可以免除两年的赋税徭役。惠帝在位时又专门颁布法令,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不嫁,五算”。算指的是算赋,汉朝时正常该年龄段的人每年只交一算,即120钱,而该法令出台后,十五岁到三十岁的未婚女子则要交正常五倍的算赋,这使得大多数的老百姓迫于高额算赋而早早的将女儿出嫁。

《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太祖时律令曰:“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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