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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无敌的代名词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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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春前前世,主杀伐战争,乃五行属金,五色白,剑道杀力高出天外,真正无敌宇内的白帝白佥。

其座下“金德星官”之转世身,就是谪仙归墟内第一诗仙谢心然。

被誉为“诗篇压千古”的谢心然,曾写有一诗,唯有老人一人知之。

那是专门为剑魔嬴秋所写的诗篇。

诗名就叫《将进酒》。

————

底下,嬴春大弟子凌凤歌分离出一尊阴神和阳神出来。

当着学院众人的面,“本体”开始纵情高歌。

阴神吹奏那支碧绿玉笛,阳神弹奏古筝曲调。

美妙动听至极!

所唱歌曲,乃是那首《将进酒》改编而成。

袅袅音声在此处地界回荡。

绝美女子的歌声。

笛子之声。

琴声。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每一句“和”着笛音和琴音唱出的歌词,便是嬴春递出的一式剑法。

剑剑斩向那白栾。

————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江湖谪仙归墟所在那枚墟镯里,被作为人间老天爷的魏颉,以玄通秘术,搁放在了万里黄河之上、九天云端之下。

故可称是“天上来”。

黄河水往东而奔,入东海再不复还。

嬴春正式展开这门剑术“将进酒”,此为第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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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曾经浪荡江湖的游侠剑客,转瞬已满头白发,徒留感慨万千。

前一世,曾游历人间几十载的嬴春,第二剑倏然斩出。

————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遥想当年,斜倚栏杆之时,也有满楼红袖飘摇,若早知韶光易逝,那会儿便应当珍惜才是啊!

得意,便该饮酒尽欢。

于是乎,白虎皮老者第三剑就此激荡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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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不论是嬴秋还是嬴春,皆是生而无敌的习剑巨材。

剑术通天,岂能无用武之地?

挥金如土,最终也会还复而来。

嬴春第四剑杀意更盛,威震上空苍穹。

————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大宴之时,酒水牛羊肉管够,自当痛痛快快饮上三百杯!

第五剑出,天幕以下便唯有剑光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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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第六剑过后,白栾的阴阳法袍彻底碎得不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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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凌凤歌的绝妙歌喉,引得学院学子们如痴如醉。

歌声里,空中。

那袭白虎皮第七剑已然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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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第八剑出,白栾接连后退,其作战之劣势,已然明显得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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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嬴秋嗜酒如命,曾日日买醉,酩酊街头。

而这一世自封“武林守林人”,作为剑道圣人的嬴春,同样也爱酒。

第九剑,直接使得白栾脖子上那串血色珠子完全崩碎,颗颗炸裂开来。

没了那些本命珠串,白姓剑修便再也不能与自家道场,即那座神龙洲“剑岛”勾通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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