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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爱人的头颅(一)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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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废话。

他倒地的身体还在微微抽搐着,此时不知道哪位是仁兄拎起了他的脑袋,他就这么晃晃悠悠地前进,像是后脑勺生了一对翅膀似的在某人的腰旁滑翔。

再见了,我的身体,不知道你是会被拉去埋葬还是被扔去喂狗,祝你好运,正所谓你做你的美少女战士我当我的假面骑士,现在咱们俩分家出道,往后不再是命运共同体了,路明非想着。

路明非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连接了城垛和他的头发,下巴距离城门还有几尺距离,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了什么事,严重到斩首完还非得示众不可,路明非忍不住想骂两句,可是肺和气管早就与他永别,就连声带都只剩下了半截。

罢了,狗官,今天小爷我饶你全家一条性命。

他所处的地方大概是京城吧,皇城根脚下总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都得从他路大官人的脑袋下走过,毕竟是这么显眼的一颗脑袋,路过的人总是不免抬头注视他一番。

大多数人向他投来的都是鄙夷的目光;有的则是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此外还有指着他教育后世千秋万代的、借机诗兴大发吟诗作对的、还有想朝他“呸呸”吐口水,奈何脑袋挂太高,下落的唾沫星子砸在自己脸上的。

他们看着路明非,路明非也在看着他们。

今天的天气大概是多云转晴,一阵大风把他吹得摇头晃脑后,太阳公公又开始上班,把他晒得晕头转向。成群结队的苍蝇终于开始嗡嗡作响着朝路明非进攻,还有几只不知道哪里来的蛆虫钻进了脑子里,大快朵颐。

路明非以前最讨厌的昆虫就是蚊子和苍蝇,因为一个会把他叮得满头包,另一个则是吃过屎,容易让人犯恶心。

哦,说错了,不是以前,是生前。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要被杀头的猛男们总是高呼着“砍头算什么?不过碗口大的疤,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然后慷慨赴死。可是如今他都死了快两个时辰了,为什么自己的灵魂还是固执地缩在这颗不大不小的脑袋里不愿离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阴魂不散么?

漫长的一天终于要过去了,看着如血般的夕阳,他又想起了读小学写作文时常用的比喻句“夕阳像是一颗大火球般照耀着大地”,现在他想改改,改成夕阳像颗大脑袋。因为夕阳挂在天上,他的脑袋也挂在天上,大家都是没有身体的圆球,正好遥相呼应。

等等,我明明是古代人,电影电视剧是什么?小学又是什么?

算了,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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