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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卷 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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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买臣命取水一桶,泼于阶下,向其妻说道:“若泼水可复收,则汝亦可复合。念你少年结发之情,判后园隙地,与汝夫妇耕种自食。”其妻随后夫走出府第,路人都指着说道:“此即新太守夫人也。”于是羞极无颜,到于后园,遂投河而死。有诗为证:

漂母尚知怜饿士,妾妻忍得弃贫儒。

早知复水难收取,悔不当初任读书。

又有一诗,说欺贫重富,世情皆然,不止一买臣之妻也。

诗曰:

尽看成败说高低,谁识蛟龙在污泥?

莫怪妇人无法眼,普天几个负羁妻?

这个故事是妻弃夫的。如今再说一个夫弃妻的。一般是欺贫重富,背义忘恩,后来徒落得个薄幸之名,被人议论。

话说故宋绍兴年间,临安虽然是个建都之地,富庶之乡,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曰“团头”,管着众丐。众丐叫化得东西来时,团头要收他日头钱。若是雨雪时,没处叫化,团头却熬些稀粥,养活这伙丐户,破衣破袄,也是团头照管。所以这些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如奴一般,不敢触犯。那团头现成收些常例钱,一般在众丐户中放债盘利,若不嫖不睹,依然做起大家事来。他靠此为生,一时也不想改业。只是一件:团头的名儿不好,随你挣得有田有地,几代发迹,终是个叫化头儿,比不得平等百姓人家。出外没人恭敬,只好闭着门自屋里做大。虽然如此,若数着良贱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为贱流,倒数不着那乞丐。看来乞丐只是没钱,身上却无疤瘢。假如春秋时伍子胥逃难,也曾吹箫于吴市中乞食;唐时郑元和做歌郎唱莲花落,后来富贵发达,一床锦被遮盖。这都是叫化中出色的。

可见此辈虽然被人轻贱,倒不比娼、优、隶、卒。

闲话休题。如今且说杭州城中一个团头,姓金,名老大。

祖上到他,做了七代团头了。挣得个完完全全的家事,住的有好房子,种的有好田园,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真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放债使婢。虽不是顶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那金老大有志气,把这团头让与族人多癞子做了,自己现成受用,不与这伙丐户歪缠。然虽如此,里中口顺,还只叫他是团头家,其名不改。金老大年五十余,丧妻无子,止存一女,名唤玉奴。那玉奴生得十分美貌。怎见得?有诗为证:

无瑕堪比玉,有态欲羞花。

只少宫妆扮,分明张丽华。

金老大爱此女如同珍宝,从小教他读书识字。到十五六岁时,诗赋俱通,一写一作,信手而成。更兼女工精巧,亦能调筝弄管,事事伶俐。金老大倚着女儿才貌,立心要将他嫁个士人。论来,就名门旧族中,急切要这一个女子也是少的,可恨生于团头之家,没人相求。若是平常经纪人家,没前程的,金老大又不肯扳他了。因此高低不就,把女儿直捱到一十八岁,尚未许人。

偶然有个邻翁来说:“太平桥下有个书生,姓莫,名稽,年二十岁,一表人才,读书饱学,只为父母双亡,家穷未娶。

近日考中,补上太学生,情愿入赘人家。此人正与令媛相宜,何不招之为婿?”金老大道:“就烦老翁作伐何如?”老翁领命,径到太平桥下,寻那莫秀才,对他说了,“实不相瞒,祖宗曾做个团头的,如今久不做了。只贪他好个女儿,又且家道富足。秀才若不弃嫌,老汉即当玉成其事。”莫稽口虽不语,心下想道:“我今衣食不周,无力婚娶,人可不俯就他家,一举两得?也顾不得耻笑。”乃对邻翁说道:“大伯所言虽妙,但我家贫乏聘,如何是好?”领翁道:“秀才但是允从,纸也不费一张,都在老汉身上。”

邻翁回复了金老大。择个吉日,金家倒送一套新衣穿着,莫秀才过门成亲。莫稽见玉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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