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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地里打滚,自相残杀的牲畜没有丝毫分别。
照着最原始的快乐生活,却不考虑久远且永恒的乐趣,那样的人短视且愚鲁。
奚娴想起自己从前的样子,满手都沾着粘稠的鲜血,并以旁人的哀嚎和痛苦为乐,又何尝不是靠着世事法则钻空子呢?
当然,陆宗珩上辈子也告诉过她,身为人类的他们,所能获得的真理是有限的。
故他所认为的,却未必是真正永恒的道理,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定性的真理。
而即便是冷热这样简单易懂的事情,都不是绝对正确绝对的,又有什么是完美的道理呢?
即便有,那也是神灵们懂得的事情,超脱于神明之上,必然还有一切以外的起源,以及永无止尽的尽头。
但是身为一个人的话,那么,正义就是真理了。
——能明白更深层的哲理固然很好,但人类本身的行为已经无法越过正义。
所以娴娴也不可以。
不然的话,她和弱者是没有分别的。
她花了整整两辈子,才能慢慢镇静下来,抽丝剥茧,明白这样的道理所在。
甚至神佛的存在,让她回到了从前,或许也能证明真理和善恶超脱世事的地位。
亦或者是,一切都是南柯一梦。
她没有回到从前,一切都是因缘际会,一场飘渺之梦——或许回过神来,奚娴会发现自己正坐在床边,外头的微风吹拂起床边的绿叶,她正在悄悄安睡。
但这又有什么要紧的?
只要她在思考,只要她还记得,那么就是存在,毕竟唯有一点,她和陆宗珩达成过共识。
——快乐。
快乐是人类追求的唯一目标,即便是心怀美德而家产尽付的人,亦或是为了自己的“道”,而修炼的苦行僧,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为了本心的满足,即快乐。
奚娴呆呆的靠在嫡姐怀中,静静思索着,有关于自己的快乐。
某种快乐出于表象,也就是她杀人屠戮时的愉悦,亦或是害得旁人痛苦至深时,由于残缺的精神而振奋起来的快乐。
另一种,就是她本心对于强者和弱者的偏执。
就如苦行僧的执着一般,她的却是类似瞧不起所有照着规则律法行止的人类的心理,因此而高傲自尊,得到最核心的快乐。
这样的心理超脱于残害的愉悦感,更甚于上辈子加剧了她伤害旁人的浅显快乐,而因为它们是一致的,如果没有相互违背,就不需要选择,反而能确认以及肯定的朝着自己的大道奔袭而去。
可是——浅层次,与深层次的快乐互相违背,她必然会选择深层更富有内涵的愉悦,而放弃浅层的。
因为浅层的,即通过伤害和鲜血所得的乐趣,是肉体表象所得到的愉悦感,本质上来说,这和喜欢在泥泞之中打滚的种猪没有任何区别。
奚娴自嘲的想,自己和种猪的区别,或许就在于种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在泥泞中打滚,而她有一个继续伤害屠戮的理由,无法辩驳,出于骄傲和本能。
但是当一切回炉,有个人用耐性和她引以为傲的逻辑,将她的“真理”反驳得遍体鳞伤,奚娴一时愤怒,尽力的不愿去思考。
另一方面,她认为那是正确的。
如果没有想要复辟皇朝的美梦——处于对荣誉的渴望,美德之忠诚,即美德之慷慨,她或许从来都不会有屠戮他人的能力。
因为没有人赋予过她这些权利的话,她可能至死都是个平凡的奚氏女。
尽管光明薄弱,却也是美德的一种,以及更多的是,先皇后决定让姨娘生下她,更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这样的道德情操决定了她的生命是否存在。
所以,她的一切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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