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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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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一层青苔,常有喜潮的爬虫。到了晚上,耗子呲溜一声从这屋蹿到那屋去。

院中地面不平,那年春末雨水较往年要多,连下了几场,砖面下积着水,谁不小心中了招,一脚踩上去,整个裤管就溅满了泥汤。

简华出去上厕所,回来时中了招,他没带助理,自己端了盆,到院子里的供用水池洗裤子。

春天的毛毛雨淅淅沥沥,像雾像纱。

他站在那雨雾里,穿了件蓝色拖鞋,黑裤子,白衬衣,裤腿卷到了膝盖下,露着两条细长紧绷的小腿。

李铮在摄影的房间里,一群人聚在一起,边抽烟边聊天,他隔着窗格看到了简小楼。

他就那样看着,夹在指间的烟,烟灰不堪其重,落在灰色的地砖上。像他的心,被摔成一地灰烬。

而今,他也很久不抽烟了,在简宁川小时候,他有几年还是抽得很凶,写稿子压力大,抽烟总是能适度缓解。

他当然不会让简宁川抽二手烟,但简宁川有次闻到他身上的烟味,说他:“你是臭干爹了,我不给你抱了。”

李铮有点被打击到,虽然几分钟后,简宁川又别别扭扭地拧着小身子过来,说:“还是想给你抱,我可以忍一忍。”

后来李铮就把烟戒掉了。

最气人的是什么呢?去年还是前年,他回国来看简宁川,待了半个多月。

有一天,简宁川没课,找他下午茶,两人聊天,提起他以前烟瘾很大这件事。

这小孩来了句:“我现在觉得,抽烟的男人太性感啦,尤其是两根手指夹着烟,哇绝了。夹过烟的手指味道也好好闻。”

李铮心里一咯噔:完了。

好在简宁川说的只是自己的少男幻想,那时并没有真的去找个抽烟的男人谈恋爱。

李铮一直以为他在恋爱这事上挑剔得很,至少遗传了简小楼的极度自恋。

直到他真的谈了恋爱,和大他十七岁的经纪人。

隔了一天,到了周六,今天和简宁川约了一起吃饭。

早八点,李铮就开始嘱咐简华:“不要吵架,有话好好说。”

“烦死了,你说多少遍了?”简华拉高被子蒙着头,道,“我不想去了,我现在不想见他。”

不想见简宁川这话,他总是说,口是心非的时候居多。今天似乎是真的不想见。

李铮不知道他又哪里不顺心,道:“那我不说了,先起床吃早饭好吗?”

简华还蒙着头,道:“为什么不约他周日?改成周日吧,或者下周再说。”

李铮道:“你这是什么拖延症?能拖一天是一天吗?”

“……”简华在被子里不说话。

李铮夸张地叹声气,说:“那我就自己去了?”

简华把被子拉下来,由于道:“他知道我来了,我不去,他会不高兴吗?”

李铮道:“他应该会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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