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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再次感叹姐妹俩的性格简直天差地别,颜谷雨事事都要央他帮忙,别说爬梯子,连水桶都不肯自己拎,两人唯一的相同大概就只有长相。
宁立夏捧着花盆进来,边翻土边笑道:“我买了波斯菊的种子,也不知道会长出什么,这些花种经常货不对板。”
蒋绍征也笑:“你姐姐喜欢向日葵,失踪前在我们家的后花园辟了一小块地,种了一整片向日葵,没想到长出来的却是白日菊。”
宁立夏回忆了好一会儿才记起这件事儿。那时候父亲躲了起来,家里的房产全数被拍卖,她只得暂时在程家借住。程家人不准她随便乱走,说是为了她的安全,蒋绍征又极少来看她,她跑到蒋家花园种向日葵不过是想借着照料花每天去见他一面。
他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根本耐不下性子陪她,她唯有撒娇装傻缠着他替自己做这做那。其实她不是看不出他的厌烦,但家逢巨变,寄人篱下,她太惶恐,下意识地想紧紧抓住他。
向日葵代表爱慕,最后却开出了白日菊么?永失所爱,似乎不太应景,因为他并不怎么喜欢她。
她不算聪明,自知之明却还是有的,他们之间所谓的婚约是在她失踪的基础上才得以延续的,如果她没有走,蒋绍征又怎会因为负疚另眼看待她?既然不会再有交集,倒不如顶着寒露的身份相处,躲掉麻烦之余还可以避免尴尬。
“你的腿怎么流血了?”
宁立夏低头一看,一小股血正从膝盖顺着小腿蜿蜒而下,她摸了摸膝盖左侧,才发现有一道不算长却颇深的伤口。
她抽了张纸巾随意地擦了擦血,打开办公桌的抽屉,找出两片创可贴边撕胶纸边说:“从铁梯上下来时刮的,当时没流血,现在也不觉得怎么疼。”
“那个梯子上有锈,这么了草怎么行,如果换作谷雨,说不定会嚷嚷着叫急救车的。”
“……”
她看着蒋绍征从抽屉中一样样翻出棉签、纱布和药水,半蹲下来替她擦伤口,他擦得很仔细,还不忘叮嘱:“伤口这么深,万一有铁锈很容易得破伤风。你别忘了换药,涂过的棉签必须直接扔掉,千万不要再往碘伏里放。”
“哪儿有那么夸张。”
“你姐姐指甲裂了都要我陪她去医院排队。她小心过了头,你又太粗心。”
“你觉得她很烦?”
蒋绍征想了一下才说:“女孩子本来就可以娇气一点。”
宁立夏了然一笑,没再接话。
他一再说自己和十九岁时截然不同,其实这些年她何曾有过一丝改变?唯一的差别大概就是她不再倾慕他。
当年的她多幼稚多愚蠢啊!以为装柔弱扮楚楚可怜就能赢得蒋绍征的心,以为千方百计地赖在他的身边就能令他喜欢上自己,回想起那时的所作所为,除了丢脸便只有丢脸。
不过没有关系,十几岁的小姑娘,发发傻犯犯公主病应该还是可以被原谅的。何况蒋绍征这么英俊优秀,年幼无知的时候为他做点蠢事也不至于太说不过去。至少不必像卫婕那样把初恋比作拿不出手的黑历史。
宁立夏想,人的细胞完全换掉需要七年,所以七年后是另一个自己的说法简直太对了。七年前刚刚离开的时候,每每想起蒋绍征,她都会觉得自己特别悲情,而如今,和他的那点往事于她来说仅仅算个笑话。
正文 第5章
管理统计学考试结束后,班里的同学照例要请蒋绍征吃顿饭。mba的学生年龄普遍比较大,三十五岁以上的占了一半,宁立夏和同学接触得不多,从没参加过班级聚会,在卫婕不断地纠缠式劝说下,她被迫改变不合群的形象,赞助这次的谢师宴。
可惜蒋绍征只有中午能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聚会便临时改在了学校食堂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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