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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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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所料,公子露出鄙夷之色。

“霓生,”他说,“你也将我的字稿拿去卖。”

我大惊:“那如何使得?公子切莫与他人去比。”

“甚比不比。”公子道,“你不是说还有人买去做字帖?既是为了学问,乃大善。”

于是,我只好顺从地、尽职尽责地,将公子的字稿带出府去。市中做这路买卖的去处我早已打听好,价钱轻松杀到了一字五百钱。

我回去将禀告公子,公子露出得色。

“区区资财,不足道耳。”他一脸满不在乎。

就这样,公子默许了我卖字的行径。

只是他毕竟十指不曾沾泥,不知道积居奇的道理。

公子写过字的每张废纸都由我收着,所以每字五百钱这样的事,只在第一次发生过。以后我每次交易,价格从未低过每字千钱。

可惜再傻的羊羔,被薅多了毛也有变精的一天。

公子居然用此事拿捏我,果然是出息了。

*****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除了钱,还有别的理由。首先,此事在他心中已然成魔,此番去不得西北,日后还会嚷着去别的地方。其次,我听说,沈冲的父亲沈延也为他在桓尚帐下谋了职,是录事。

沈冲是沈延这一支的独苗,据说沈太后甚是不乐意,但沈延坚持己见。

其一,沈延对沈冲一向寄予厚望,断不会让他只做到博士。而要往高处再走,功勋乃是必须。

其二,录事乃文职,虽不算太高,但也是要职,什么功劳都不会漏下。并且,录事就在主将帐中听命,莫说刀兵,连雨都不会淋到一滴,对于只想安稳混功勋的新进子弟来说,是再理想不过。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和公子一样,生出了熊熊的报国之志。

如果及时,公子和沈冲会一道上路。从雒阳到河西,快则二十来天,慢则一两个月。我可与沈冲朝暮相对不说,搞不好还会遇到些危急之时。我这般弱女子,一时找不到公子,便只有依靠沈冲,荒天野地孤男寡女……咳咳。

两日后,公子在一场宫筵上,向今上面陈从军报国之志。今上十分欣慰,对公子大为赞赏。

雒阳是个人人乐于散播传言的地方,尤其是对于公子这般人物。当主公和大长公主在家听到消息的时候,外头已经人尽皆知。

主公大怒,将公子训斥了一顿,大长公主则亲自前往宫中面见今上,求他收回成命。

然而今上不为所动,反称赞公子是贵胄表率,告诫大长公主不可阻挠。

见得木已成舟,桓府无法,只得将公子西行之事张罗起来。

对于一个从军的人而言,桓府给公子安排的阵仗可谓豪华,车马用物齐备,随扈有十余人,从庖夫到护卫,一应俱全。

公子那仗剑天涯的大梦岂容得许多端茶递水的累赘?他自是不肯,交锋数次之后,主公和大长公主终于让步,将随从减至五人。一个是贴身服侍的青玄,另外是是四个粗使男仆兼侍卫。

青玄得意又无限同情地对我说:“霓生,女子不可从军,你不能跟着公子了。”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既能出此谋划,便定然不会乖乖留在府里。

隔日,大长公主的贴身女官李氏来找我给她卜问左眼皮跳动的凶吉。当夜,府里的赵管事就来找我,让我收拾好物什,也跟随公子一道出征。

青玄瞪着我,仿佛我做了什么奸诈的事。

这实在冤枉。我不过免费为李氏算了一卦,顺便聊了聊我们乡中的奇闻。比如,从前我家有个从军回来的佃户,他时常跟我们说战场上人的各种死法。

当然,李氏不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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