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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佚名喜欢超级英雄和暮光之城之类的爱情,佚年也自然有自己喜欢东西。
那是他们还在中国时的事情,因为有发色和他们父亲的职业身份,也就只有像陈辞那样“另类”的人,才会与他们交往。
佚名因为性格较软又比较有活力,再加上还有陈辞这个挚友和佚年这位哥哥,又有一定的兴趣爱好,他的初中生活还相当不错。
但佚年就不一定,因为校内外打架斗殴,他可不止一次被叫到教务处,并被通报批评。
可碍着九年义务教育与他父亲这个警察局长的颜面,又加上未成年,往往只能不了了知。
无论是看书还是打架或者其他什平常事,佚年都打不起太大的兴趣,有时候还会被佚名戏称不食人间烟火的吸血鬼。
直到在美国过早进入社会后,佚年才终于找到了一丝“兴趣”,一种能让他感受到他还确确实实还活着的情绪。
愤怒,只有当对人或物产生这种情绪时,他才能深刻感受着自己的存在,为了有朝一日能尽情释放,他拼了命的忍耐着。
骂不还口,偷了就跑,累成牲畜,假装无视那无缘无故的恶意。
而当佚年结识了达米安,通过最后一关成为了“路易”之后,他才终于等到这个机会。
达米安将他带入地狱与天堂的中,间,这里是一个分叉口,如老套的传说一样,善良的前往天堂,邪恶的坠入地狱,达米安将这个转折点称为境界。
在前往天堂的路上有重重的难关,会有恶魔来诱惑他们,也会有幽灵精怪尝试激怒他们。
在进入天堂的入口前,只要听从怪物的话或者做了一件坏事,人间的功德便会被清除,永永远远的迷失徘徊在彼岸。
“虽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坠入地狱,但相信我,一般人是不会这么选的。”
达米安这么说着,从地狱门前的地板下开了个洞,将路易拉到地狱旁边。境界离地狱大约有个几千米这样,路易也说不上来,他能看见熊熊业火与黑曜石,却总有奇怪的距离感,地狱在他眼前忽远又忽近。
达米安随手抓了个人就往下扔,被扔下去的倒霉蛋身上猛的长出了火焰,火焰灼伤着身躯,他不停的发出惨叫,过了大约十分钟后,那烦人厌的叫声才终于停下。
路易没有什么反应,就像他也没什么兴趣一样,他只是想发泄下心中沉闷许久的怒火。
他抓起一个人就打,那个人还手了,境界自动定义是斗殴,那个倒霉蛋迷失在了境界。
这倒是让路易有些意外,他四处走走查看,运气好的发现了一个末日前欺凌过他和佚名的人。
他死于头部受到重击,从他头上的坑洞就能看出。
很显然,他正在被分配到前往地狱的入口,并一直大吼大叫的,这也使路易能轻松的注意到他来。
处于彼岸的人没有什么太大痛觉,只有位于入口前才会恢复,所以路易将他拖拽到地狱的入口。
没有人对路易这种“插队”方式有太大反应,毕竟谁也不想先进到地狱。
路易将他挂在地狱洞口的悬崖功上,看着他因为恐惧与疼痛而变形的脸,嘴里仍然骂着粗陋不堪的话。
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连带达米安也是,但马上,路易的愤怒又卷土归来,他张口嘴就往那个恶人的伤口上狠狠咬了一口。
恶臭浑浊的污血在嘴里漫延开来,路易不同于那些个娇生惯养的吸血鬼贵族,哪怕是这样的血液也能面不改色的喝下场。
在喝完便戳瞎了他双眼,折断了他的双脚,让那个恶人像只臭虫一样在邪恶的地狱中蠕动,因为看不见而整日担惊受怕。
因为地狱在多次惩戒那些恶人,受的伤过几天又会好转,但等好转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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