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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另一件事:“你到底有几件粉色的衣裳?”
他也看过赵锦润穿浅鹅黄,穿淡青和湖蓝,但看得最多的还是粉色,深粉色、浅粉色、桃粉色、玫粉色,没一件重样的,最绝的是赵锦润穿这个颜色的衣服一点儿不难看,一双招人的桃花眼秋波暗送,加上他时刻挂在嘴边的浅浅笑意,姑娘被他看一眼,马上就红了脸。
“也就几十件吧,我也不清楚。宋哥,我穿粉色,不好看吗?”赵锦润想起来,京城里爱穿粉的人很多,但公子哥却只有他一个,原先觉得自己很特殊,现在却觉得不够有男子气。
眼前的这一对璧人——程锋穿的墨色劲装,虽然坐着轮椅,但周身的气度却没有被削弱,那张玉面仿佛刀琢斧凿而成,周遭明明暗暗的光影加深了线条的锐利,让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而宋羊是一身银蓝的长袍,孔雀绿的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身,衣裳上没有太多花纹装饰,但沿着领口缝制的红梅确实别出心裁。程锋像墨,宋羊就是承载墨的白纸,夜市光影使他的轮廓更柔和,像把月华披在了身上,不小心一错眼,还以为这位双儿会发光。
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合适,本来赵锦润只是眼红程锋的劲装,不知不觉就盯着两人的脸洗眼睛了。
“你穿粉色挺好看的,合适。你应该是大元国最适合穿匪粉色的人了。”宋羊回答着赵锦润的问题,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徐菱更青睐程锋、而不是赵锦润,不会是因为赵锦润穿粉色比她还好看吧?
眼里闪过笑意,宋羊没有再夸,怕某某闷声喝醋的醋神又偷偷酸,但即使只得了一句赞扬,赵锦润也高兴不已,恨不得把宋羊看上的东西都送给他。
“宋哥,这个点心不错,你尝尝!”
“宋哥,这种钿花的花样京城很少见呢,你贴钿花么?”
“宋哥!你喜欢这个金鱼灯吗?我送给你啊!”
程锋早就忍无可忍,“我的夫郎我自己送!”
“啊?”赵锦润终于发现程锋的黑脸。
“弟弟,你太亮啦。”宋羊笑话赵锦润,也没忘记哄一哄自家的大醋缸,“程锋,你给我买,我要那个锦鲤的。”
一直郁闷不能给宋羊买买买的程锋终于能掏出他的钱袋子,买下宋羊心怡的锦鲤灯赠予宋羊。
说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
宋羊接过锦鲤灯,拿在手里把玩。这纸灯做得很巧妙,里头用竹枝撑起了一条鱼的造型,鱼头、鱼身和鱼尾两边断开、上下连结,于是摇一摇手,锦鲤灯也跟着左右摇摆,鱼头鱼尾动起来,竟像真的在游一样。
宋羊兴致勃勃地玩了好一会儿,才有些脸红地放下锦鲤灯。他好歹一把年纪了,居然真的像个小孩子似的……在大溪村做孩子王时没有不好意思,这会儿突然因为一盏纸灯害羞了。
“不喜欢吗?”程锋拉着宋羊的手问。整条街上,整个府城,整治放眼整个元国,都没有像他们这样当街拉着手走路的。
宋羊却不觉得奇怪,捏捏程锋的手掌,“很喜欢呀。”
他一个含羞带嗔的眼神,勾得程锋的嘴角就没放下来过。
倒是苦了一旁的赵锦润,牙都要酸倒了。穿得再粉有什么用,一朵桃花都么得。
心里不平衡的赵锦润大咧咧地打破两人间你侬我侬的氛围:“程大哥,宋哥,我们去酒楼吃饭吧。”
他们去了府城最大的酒楼——鸿客来,选了三楼一个靠窗的雅间,宋羊欣赏着夜景,没想到还看到有趣的一幕。
一位姑娘大概是相中了一位男子,鼓起勇气想把手帕赠给男子以表心意,姑娘十分羞涩,故而把手帕往男子怀里一丢,就转身离开,而那男子却是个不懂的,捡起手帕大喊:“姑娘留步,你的手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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