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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討要傳家玉石。
沈母起初對紀榛的惡感到了極點,自然不肯給,「我沈家從未有過男妻先例,這串粉玉絕無可能戴到你手上。」
見紀榛氣得臉都紅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兒娶男妻,也有易執那般穎悟秀慧之人與他相襯,你無德無才,如何比得?」
這話著實羞辱,激得紀榛雙目紅透,若不是還謹記要孝敬尊長,早就和沈母吵起來了。
他沒有再和沈母爭執,當夜和沈雁清大鬧一場,次日就被沈母以「婦德有虧」為由罰跪了兩個時辰的祠堂。
吉安那時還是個多嘴的,見不得紀榛受屈,轉眼就把這事告訴了紀決。
紀決二話不說在朝堂上參了沈家父子一筆,鬧得可謂是天翻地覆。
紀榛是事後才知曉兄長為他出頭,只不過在沈雁清看來與他授意的無二區別。他不想沈雁清把錯怪到兄長頭上,默默地認下了是他所為,之後沈雁清若拿此事來嘲諷他,他也從不反駁。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參後,沈母更是對紀榛深惡痛絕,卻又不得不息事寧人,不情不願地將粉玉贈與紀榛。
紀榛如願以償拿了顆顆圓潤飽滿的玉石卻高興不起來,戴了幾日就將粉玉收進木匣里。
只不過當日沈母的話到底在紀榛心裡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執交好多年,沈母話中有話似在暗示什麼,怎叫紀榛不多心?
紀榛哼了聲,憤憤地將粉玉珠串帶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條彩繩端詳。
彩繩的來歷也值得回味。
兩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辦事,紀榛想跟著去卻被拒絕。
臨出發前,紀榛蜷成一團偷偷躲進了馬車的暗櫃裡。那時正值盛夏,動兩下都是一身熱汗,紀榛卻在不透氣的暗櫃裡足足憋了半個多時辰。等沈雁清發現的時候,他衣衫盡濕意識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紀榛眼冒金星,潮紅著臉對沈雁清笑,有幾分孩子氣的得意,「你不帶我去,我也有辦法。」
沈雁清比紀榛年長三歲有多,紀榛嫁給對方時方及十七,又是嬌寵長大,與稚子並無多大差別,做出這樣不計後果之事不足為奇。好在沈雁清隨行帶了大夫,紀榛歇了兩日就又生龍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兒紀榛就跟著去哪兒。
當時沈雁清中狀元滿一年,還未升遷,只是一個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聲在外,眾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終有一日會有大作為,無人敢輕看他。
倒是紀榛的身份太過顯耀,未免節外生枝,沈雁清讓紀榛扮成他的侍從,「主僕二人」寸步不離,還因此鬧了點笑話。
江南刺史設宴款待沈雁清,紀榛也跟著去了。沒想到酒過三巡,竟喚來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紀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傳了個遍,刺史馬屁拍到馬腿上,嘿嘿笑道:「此處離京都千里遠,沈大人盡情玩樂,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絕不會傳到那紀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紀榛氣得牙痒痒,又礙於假扮沈雁清侍從的身份發作不得,捏緊了拳頭。
江南刺史是個人精,瞥見紀榛的神態,捋一捋小鬍子,笑得越發曖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著個絕色少年,哪還瞧得上這些庸脂俗粉?」
他錯將紀榛認作沈雁清私下養著的孌童,眼神輕浮地打量著紀榛的身段,怎會知曉紀榛就是他口中的紀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惱得兩腮微鼓的紀榛,淡淡道:「讓刺史大人見笑了。」
江南刺史飲酒過度,聞言更加肆無忌憚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尋常事,總要嘗嘗鮮。」
紀榛再是稚嫩,也察覺他話中隱喻,再無法忍耐,怒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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