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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毛哥我请客!”
黄毛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老板娘,“不用找了, 剩下的记我账上,下次再来哈!”
说完, 他一把捞住阿虎, “走走走, 跟哥遛遛, 消消食哈!”
两人便离开了小餐馆, 沿着小巷往前走。
“对了阿虎啊。”
一面走,黄毛一面说:“你瞧瞧你自己现在的样子, 工作丢了,上街只穿件破背心,连二十五块的肠粉和鱼皮都吃不起了,你说你,图什么呢?”
他凑近阿虎, 笑嘻嘻地说道:
“你看你, 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干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这样以后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连一秒都未曾犹豫,毫不迟疑地拒绝:“不去。”
“喂,你再考虑一下嘛!”
黄毛仍不放弃,“跟我们老大很赚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银钱使,难道不比你现在住员工宿舍的好?”
说到这里,黄毛忽然挤了挤眼,很贱地戳了阿虎痛处: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鱿鱼,现在连集体宿舍都回不去咯!”
这话说得扎心,阿虎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脸颊上那大块的血管瘤染得愈发鲜红。
“滚!”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与黄毛废话,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黄毛的腰眼上,将他撞得嗷唠一嗓子大叫出声,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后阿虎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个@¥%!”
见招揽不成还挨了一下狠的,黄毛气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后破口大骂:
“你刚刚吃了我的猪肠粉捞鱼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现在还啊!”
阿虎停下了脚步。
黄毛的无心之语,让他想起了初识殷嘉茗时的情景。
阿虎记得,那时候他和姐姐刚刚离开教会的育幼院,乐乐十九岁,而他才十七岁。
两人身无长物,只靠着姐姐这些年用各种方法攒下的一点零碎积蓄,在平民窟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窝棚”。
不到三百平方英尺的逼仄小房间里硬生生挤了十几个人,尼龙绳拴块破布挂起来,便隔开了所谓的公共区域和卧室,男女混住在一起,每日都是外头在打麻将,里头在行不堪入目之事。
饶是如此恶劣的居住环境,依然需要缴纳房租。
在那里,男人用香烟、“糖果”和票子交租,女人若是没钱,便只能用身体抵账。
一开始姐弟俩刚到的时候,不少人看乐乐长得年轻漂亮,便动了龌龊念头。
好在从小坎坷的生活环境让乐乐和阿虎都不是好欺负的,即便他们一个只是姑娘,另一个还只能算是少年。
当阿虎第一次为了保护姐姐跟三个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额头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似乎对疼痛格外的迟钝。
不知是他小时候被禽兽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还是他脑子受过伤,管理痛觉的区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个头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头困兽般扑过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东西往那三人身上抡,一下、两下、三下……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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