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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第133节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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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赵总和宁先生的口述,两位想要以宁建国的养子——宁小北的身世作为要挟,恐吓并勒索五十万人民币现金或者是位于浦东新区的半套拆迁房的所有权,请问二位是说过这样的话么?如果是的话,我们还需要另外报一次案了。”

夫妻两人面如死灰。

“先向两位说明一下,恐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勒索的话,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注释1)”

一口气背完发条,王律师“和蔼”地笑了笑,端起茶杯,等待对方反应。

“养子?”

作为整间包厢里唯一一个不知道宁小北身世的人,范侠彻底惊呆了。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法律条文他一条都没听进去,他就听到那两个字了——养子!

小北是领养来的,他不是宁伯伯的亲生骨肉,怎么可能?

范侠这一声喊的宁建国彻底低下了头,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不住地发抖,不敢回头去看儿子一眼。

对面那对奸诈的夫妻更是想不到,他们想用来把持宁建国一辈子,将来时不时地过来勒索对方的把柄,就这么被轻飘飘公开摊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顿时就像是大日头下穿街而过的耗子似得惶恐起了起来,牙齿打颤。

——那律师刚才说什么?要坐牢?有可能要坐十年的牢?

苍天啊!他们在这大上海打转了那么多天,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呢,怎么就要吃牢饭,还要赔钱了呢?

“不是不是,我们没说,我们没说过那样的话。”

吴长荣不住地摆手,又拉过金菊的胳膊一起晃。

“我大侄子交给建国大哥我们很放心,特别放心。我们两个这次来上海……就是,就是来看看孩子的。孩子他奶奶年前走了,临走的时候闭不上眼睛,还惦记着我那苦命的大哥和他的儿子。我们就是来替她老人家看看,了结一下心愿。什么钱不钱的,房子不房子的,没有的事儿。”

都是听马桂香的男人瞎说的!

没错,一切都是他喝醉酒跟自己胡说惹出来的事端。说什么将来说不定就要靠桂香的孩子养老,等没钱了,再让桂香去上海讨,她不肯去,就打着她去。

还说什么他去打听过上海那边拆迁的政策,独生子女算一个半人的户口,那拆迁房至少有一半是桂香孩子的。儿子的不就是妈的么?桂香的不就是他的么?

是啊,儿子的不就是妈的么?算起来,金菊也是那孩子的“养母”呢。

按照当年的法律规定,单身男人不满三十岁是不能□□的。要不是金菊和那上海男人假结婚,开了假的结婚证办好收养手续,他哪里能够白得这么好的一个男娃。

说起来,他和桂香他们都算是宁建国的恩人。

都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是时候让宁建国“报恩”了。

对啊,明明是让宁建国“报恩”,怎么就变成勒索了呢?好事都变成了坏事儿了!

“没错没错,看到见过大哥把保森……哦不,把小北养的那么好,出落的那么有出息,都是大学生了,我们特别开心。什么钱?人家替我们家养孩子,我们怎么还好意思要钱呢?”

金菊立即拉着老公站了起来,不住地朝宁建国他们鞠躬赔罪,又想去拉小北的手,被他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开。

“谁是你们家的孩子?”

宁小北双眼泛着红色,牙关咬得死死的。

“我姓宁,我是宁建国的儿子。宁建国才是我父亲。”

宁小北说着,走到宁建国身边蹲下,抓住他颤抖着的双手,抬起头低声说道,“我只有一个爸爸,我只有你和奶奶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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