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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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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血骷髅是他自己葬送的,我们送还给他,那是多管闲事。”

“那怎么办?”

“对啊,怎么处理?”杜十三也很迷茫。

我沉吟一声,道:“这个血骷髅不能由我们自己出面来出售,这样吧,十三拿去,用不记名的游戏公证交易卖掉它,超过600金币就可以出手了,不要贪!”

杜十三点头:“ok,卖掉的钱怎么处理?”

“充公,当成工作室活动经费,嗯,实际上就是我们哥仨的伙食费!”

“哈哈,没问题!”

杜十三本来想要留下血骷髅自己练的,不过我之前的言论让他改变了主意,游戏前期练个肉盾宠物实在是不英明,如果是攻击力有余、生命力不足的法师还有可能练,战士就算了。

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狂龙傲骨和李乐头靠头的躺在那里,像是一对好兄弟,我不由得暗笑,李乐是个二世祖,狂龙傲骨的老大龙行天下一样是个富家少爷,这两帮肯定会不死不休,浮冰城接下来的形势似乎越来越有意思了。

……

下午五点多,杜十三在线上交易里匿名卖掉了血骷髅,人家出价700金币,随后700金币全部以80rmb/金币的价格售出,而我也卖出了900金币,共计收入76950元,我的个人卡里已经快要接近10万rmb了。

经过冰毒的改造之后,我在游戏里的神经反射延时缩短到了0.3秒左右,果然已经在天纵的世界里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看着卡里的余额,我叹息一声,造化弄人,若是一年前我就拥有如今的反应速度,何至于会被烛影乱屡次杀败,何艺和古剑魂梦也就不会那样落魄收场了。

说起来,也算是因祸得福了,险死还生之后,体魄得到了强化,脑波动也非常的强烈,可惜,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还是人了,特别是醒来之后看到自己皮肤上泛起的淡淡红斑,以及在日光下全身遭受的灼痛,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不得不止住那颗想要回归古剑魂梦的心,让我更加努力的打造血色佣兵,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守护古剑魂梦,因为古剑才是我的归宿,是我魂牵梦萦的梦土。

下午,接近晚饭时间下线。

工作室大厅里,我坐在沙发里,拿了支圆珠笔,在记事本上记录着今天血色工作室的一切收支——

血骷髅出售第一次,1000金币,折合rmb76950元

接受佣兵任务(带练李乐到27级),100金币,折合rmb7600元

血骷髅出售第二次,700金币,折合rmb53200元

收入总和:137750

支出:早餐油条12根、烧饼5块,一共17元,中午饭川菜馆,287元,支出总计:304

今日纯利润:137346

……

我念了一遍,杜十三和鬼谷子都点头说没有问题,我便说:“既然没有问题,现在,我们三个去一趟建行吧?每个人都办一张卡,血色佣兵第一次发工资了。”

鬼谷子说:“折戟老大,其实血骷髅是你自己抓的,不该核算在总计里面。”

我摇头一笑:“没关系,钱不在多,够用就行,要太多干什么,又不能带进棺材里。”

鬼谷子哈哈一笑,又问:“那么,工资是怎么发的?”

我早就胸有成竹,直言道:“总收入的50%扣除下来当做工作室的运营资金,由十三来保管,剩下的分城三分,我们三个人均分,如何?”

杜十三愣了愣,说:“陆尘,这样的话,你好像太吃亏了。这个工作室,你出力最多,按理说也该得到最多……”

我摇头道:“不用多说了,这是我们工作室开荒期,我不想有太多私心,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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