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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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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真是庆幸当初将狼皮全都处理了,不然现在满满领回来一头狼,要么会将他们当死敌的攻击,好点的会以为他们也的同类。

后者还好,前者只怕是家都要闹翻天。

问了宋岩之后,他们在山里艰难的找到一种能染色的植物——五倍子,也叫盐肤木。

两人根据宋岩提供的方法将这种植物处理后,确实得到一瓦罐黑乎乎的东西。

“这玩意儿不会对金玉有啥害处吧?”

刘茵给那头狼取了个名字,就叫金玉,原本她看着满满,想着他们未来会子孙满堂的情景,心酸的就给取了个堂堂的名儿。

虎妞一听到以为是糖果的糖,特别喜欢这个名字,后来听了解释,她还挺失落,觉得堂堂没有糖糖好。

当时刘茵也想了想,堂堂听着太像姑娘的名字,就改了个金玉。

金玉满堂,希望他们家金玉满堂,不会被吃穷了。

总之,名字就这么确定了。

“我问过老宋,他说使用不要太频繁就好。”

既然来了家里,肯定得为它的健康着想:“会不会掉色啊?”

“要不我们先染个别的东西试试?”

刘茵立马从旁边抓了只鸡过来,沾上染料就往鸡身上涂:“幸好鸡还没来得及杀,不然现在连个试验品都没有。”

给鸡染上之后,刘茵就松开了它。

“先看看鸡的情况,咱们再决定要不要给金玉染毛,反正队里人现在很少来这边,也不怕有人会看到金玉。”

“嗯。”

金玉在家里住几天之后,刘茵肩膀上那股无形的压力更大——这货太能吃了!

她想,要不是虎妞这几天给金玉‘科普’,估计这货能一顿将院子里的鸡给霍霍完。

还好金玉是一头骄傲的狼,在家吃了一顿之后,也会出去打猎,带回来的东西完全能抵他的口粮。

郑向东带着全部身家去了京市后,刘茵和虎妞就开始了养狼的生活。

尽管知道虎妞能和动物沟通,但她还是使用精神力,如同疏导旺家和满满那样,让金玉对这个家更有认同感。

狼和狗是同一科,大家时常说狼是冷血动物,其实不大对,狼的恒温动物,若是从小驯养,也能亲近饲主。

只是,眼前这只已经成年,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让它多做一些狗的相关动作。

比如时不时耷拉下耳朵,或者竖起尾巴等等。

郑向东去京市待了差不多二十天才回来。

再看到金玉的时候,当真刮目相看,除了眼神之外,行为什么的已经有点狗的样子了。

“爸爸,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

好久没看到爸爸,虎妞一看到他之后就抱着他的手。

郑向东将身上的东西放下,从里头拿出几本书来:“爸爸也很想你,这是明辉给你的。”

“一定是故事书,上回明辉哥哥给我写信的时候,就说了要送故事书给我。”她接过之后立刻翻开,果然看到很多图画,全都是彩色的。

“那你看完之后,也给金玉和满满讲一讲,让它们也跟着听一听。”

虎妞兴奋的点头,捧着故事书就跑到外头给她的小伙伴们说故事去了。

刘茵给他冲了被蜜水,放下后笑道:“书那么重你还扛回来,累不累?”

没了闺女在旁边碍事,郑向东直接抱住媳妇儿,亲了一口:“看到你之后精神百倍。”

刘茵在他身边坐下,拿起她倒的那杯蜂蜜水:“这杯水虽然很甜,但你没喝嘴巴都这么甜,我看也用不着喝了。”

“媳妇儿倒的水,怎么能不喝了。”就着她的手,郑向东将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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