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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老魏一大早,带上基地发放的竹编篮,扛着斧头,就和大伙儿一起前往基地外,的安全区。
之所以说那里是安全区,是因为那个位置是个盘山,盘山下有一片林子里。
那一个地方是基地用于开垦的,老吴还有另外几个人一组,而旁边熟悉的人则是李三柱和张思明。
老吴别看头发发白,其实他也就是五十岁出头,李三柱和张思明也就分别43岁,38岁。
他们这一批农夫,大多数都是光棍,或者是废土之后丧偶者。
没有能力,又穷,也娶不上老婆。
只能是随遇而安的,做点农活,养活自己。
另一边,正在斐茗城南北方向,五里外的野外都搜寻着什么。
这一处,全是田野相连。
“珏璇,你确定真是这里吗?”
宋成站在田野边上,看着高低不一的田野,不远处有一片树林子,一眼望去,没有办法确定这片林子究竟有多大。
此时正是日头高照,炎热,非常热!这起码有接近四十度左右。
其他人也是顶着烈日挥汗如雨的看着王珏璇,一副“你最好能找到!”的表情。
王珏璇:“放心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应该是这附近没错了。
原来,王珏璇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找一株特殊的植物。
也是赶巧了。
因为早之前,他和另外一批人出来的时候,正好了解到,这片橡树林子里有座野外别墅,听说这座别墅,当初是某个有势力的大佬的房子,逃抓捕的时候躲在这里,但是究竟住了多久没人了解。
只是前段子有人误打误撞,来到这里,发现了这座大别墅。
所以王珏璇就把这件事记住了!
主要是,印象深刻并不是大别野,而是他记得孙院长曾经说过,有一株能跑会跳的植物,名为白竹旸,也不知道是成精了还是化妖了!
当初孙院曾经想要捕捉,但未能成功!所以才会让那么多人记住这件事。
也不知道这株白竹旸还在不在这里。
听到王珏璇说这植物如此神奇,李宇翔宋成他们也觉得这必然就是特殊的植物,那么先生应该会感兴趣。
于是他们几个人来到这里,
王珏璇等人用了三小时,终于寻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应该是住这里的人走的捷径。
所以,王珏璇他们没花费多大功夫,十几分钟后,便来到了一条小溪边。
半个小时后,王珏璇等四人,来到一块花海,没想到这里竟然可以种植。
而且这附近的人还真是闲情逸致,居然种花?
嗡嗡嗡……
这时,突然听到了轰轰声,王珏璇等人循着声音看去,他们看到了蜜蜂?
不是普通的蜜蜂,是变异后的蜜蜂,这种蜜蜂,他们也知道。
叫涯毛蜂,虽然变异了,但依然可以用来人工饲养,产下来的蜜汁,那是又香又甜。
只是非常难捉。
虽然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被人攻击后会反击!那也是能要了人的半条命,而且这涯毛蜂,可不会像普通蜜蜂一样,蜇人一次就死了,它们可以连续蜇五次,那射出来的飞刺就和成人小手臂那么长,这一扎,不得扎个穿?
看着足有婴儿拳头大小的涯毛蜂,在附近飞来飞去。
这么多的涯毛蜂,别说是王珏璇蓝色7级,即便是黄色5级的能力者遇到了,也要退避三舍。
“先等等!”宋成让大家都别打扰到涯毛蜂,大家都保持不动的状态。
涯毛蜂在四人周围飞来飞去,好像没有兴趣般,直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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