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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蹲在小酒精炉旁边,慢慢地搅拌着铁盆子里的玉米面糊糊。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的头显得很大。一来是因为肿胀,二来是因为那几层缠在头上的布条。血迹正在一点点扩大。
他会受伤,是因为我的一个决定。
这几天,我一直在洗衣服。在反复揉搓,清洗了几遍之后,那套校服总算看起来不那么肮脏了。但是,等它在这黑暗的地底阴干却需要一段时间。有时候,我不得不在晚上出去干活的时候带着这套衣裤,至少吹吹风可以让它干得快一点。
不过,那双白球鞋要难对付得多。污水浸泡后的痕迹还好办,顶多会让鞋面泛黄。但是苏哲滴上去的蓝墨水却无论如何也弄不掉。
文森特大概对我如此固执地洗净这双球鞋很难理解。在他看来,鞋子只要能穿就行了,是什么颜色倒无所谓。
他不知道我的想法,更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因此,在我奋力刷洗那双球鞋的时候,他会蹲在我旁边,用疑惑的眼神看看我,又看看那双鞋。
他也许猜到了我要清除那些蓝色的墨点。于是,这家伙做了一件蠢事——他居然认为,用刀子可以把墨点刮掉。
趁我睡觉的时候,我的天才文森特开始了他的实验。他把一个木块塞进鞋子里,顶起鞋面后用刀刃反复地刮。的确,那些墨迹有所消退。这家伙大概在这种状况下受了莫大的鼓励,越发用力——后果就是,鞋面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
我冲他大发脾气,然后又狠狠地哭了一场。我哭得如此伤心,并不是因为那双鞋子。其实它们还勉强穿得出去,只是不够尽善尽美而已。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我所珍视的东西,总是会如此轻而易举地被摧毁?难道真的是因为我配不上吗?即使是一双穿了这么久、布满墨点的旧鞋子?
文森特被我吓得不轻,以至于他晚上叫我出去干活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我当然没有理他。他一个人悻悻地离开了这里。这一走,就是一夜加整个白天。
在这二十几个小时里,我从生气到疑惑,再到恐惧,最后是深深的担忧。他留下的食物让我不至于挨饿,但是我真的以为他永远离开了我。一个要浪费他的食物、饮水和蜡烛,常常提出稀奇古怪的要求,而且脾气极差的女孩子——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就在我决定去地面上找他的时候,文森特回来了。
看到他从铁门里钻进来,我把一声小小的欢呼压在了喉咙里。
烛光的照映下,他的样子太可怕了。
文森特的半张脸都被凝结的血迹覆盖,其余的部分也能看到瘀伤和青肿。但是他看起来很开心,几乎是兴高采烈地跑到我面前。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你这是怎么了?」
他「啊啊」地叫着。我看向他的头,发现左侧的头发已经被黏腻的液体粘在一起,伸手摸摸,是还没有干涸的血迹。
我手忙脚乱地翻出酒精,又撕开一件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的粉色秋衣的下摆,用水浸湿,一点点擦掉他头上的血。文森特低着头任由我摆弄,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哝着。我只能分辨出「东边」「好几个人」之类的字眼。我又从那秋衣上撕下一块布料,蘸着酒精在伤口上擦拭。他抖了一下,手也从怀里抽出来,把一个纸包扔在地上,「啊啊」大叫着。
「别动,别动。」我按住他的肩膀,「忍一下,很快就好了。」
他乖乖地不再挣扎。但是,他不停地颤抖的身体告诉我,他很疼。
我硬起心肠,反复擦拭着伤口。然后,我把那件秋衣撕成若干长条,包裹在他的头上。
文森特看上去头大如斗,样子既可怜又好笑。我坐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严肃地问道:「你去哪里了?怎么受伤的?」
他还是呆呆地看着我,嘟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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