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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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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好,这么爱我,就是打死我,我也放不开你了……”陆月歌的声音笑中带着哽咽。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啊。”农子剑说,“我们还要在一起很多年呢。”

“子剑,我好爱好爱你啊。”

“腻歪……”

农子剑动作很快,他手上的项目刚好完成了,和公司提了辞职做好交接工作之后,五月初,他拉着行李箱搭上了去往爱人故乡的列车。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早上起来的时候天气转晴了,陆月歌去田里看了一圈,被雨水冲刷起来的禾苗要重新补种,中午给蒙仁峰准备了午饭后,他开车去县里接农子剑。

农子剑的那趟火车还没到达,陆月歌戴着一顶鸭舌帽,站在出站口的围栏那里等着他。

车站是一个见证了多少悲欢离合的地方,而对陆月歌来说,每次搭上火车都是离别,要么离别故乡,要么离别爱人。

这一次,他来接农子剑一起回家,等几个月之后,他们再一起去往农子剑长大的城市生活,无论是在山里还是在城市里,他们再也不会分开。

人来人往中,他看到了笑着向自己走来的爱人——就算只是待几个月,也已经够了,值了。

吃饭的时候,农子剑想着自己来了也是多了一个人手了,他和陆月歌说,“家里养了五头猪,我们要不要再买几只回去养啊?”

“九月份秋收完我们就回莨市了,养猪起码要养大半年,到时候我们走了,峰哥照料不了那么多……”

农子剑悄悄拉住他的手,“其实,我是想住到年底的,现在刚五月份,到年底也就大半年而已。”

陆月歌眨眨眼睛很惊讶地看着农子剑。

“如果我爸妈不催的话,我们就待久一点,怎么样?”农子剑想过了,他们之后一起去莨市,最短肯定也会呆个三年五载的,相比待在这里的大半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月歌就像林中的仙子,虽然说是他先爱上自己的,但是,自己追过来了,那自己始终算是偷了他的羽衣、偷了他的心的凡夫俗子,还要把他带走,让他回不到属于他的地方……所以趁现在,能多留一会就多留一会吧。

要不是店里人来人往的,陆月歌真想狠狠地亲他一口,他知道农子剑的想法,“好,都听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我都跟着你。”

子剑、子剑、你真的是……你怎么能这么好,你就是要让我完全离不开你吧……

农子剑笑,“所以我们买几只猪吧,到时候提前离开的话,我们就赶回寨子让你表哥养。”

陆月歌点头,“那等下我们再去买五只回去养。”

“你说我们能不能去山里抓一只野猪回来,让它们杂交一下,这样的猪肉价钱应该也会更高吧?”农子剑说,网上都说野猪肉好吃、营养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野猪哪有那么容易抓到啊,你就是看到一只跟普通土狗一样大的,也要离它们远远的,别小看了野猪的杀伤力。”陆月歌说道,“以前我们寨子有三个人带着狗去抓野猪,结果狗死了,有一个人伤得很严重,胸膛都被那野猪的獠牙撕开了……所以说看到野猪千万别去惹它们。”

这么凶猛。农子剑抖了一下,好吧,还是家猪温顺一点。

陆月歌又说,“别以为家猪就温顺了,公猪发起疯来,就是几个男人也是很难压住的。”

农子剑知道陆月歌不会夸大其词,不由感叹道,“如果人类不是有了智慧和会制作工具,不知道在食物链得排到第几名啊。”

吃过饭后,他们开车去了附近的鸡行买鸡苗和饲料。鸡行占了这条街的两百多米,整条街饲料味和鸡粪味非常浓重,每家都用铁丝网隔开大小品种不一样的小鸡。

来买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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